昨日,陜西省各地留言辦理單位公開回復了16條網友給省長趙正永的留言。其中,一網友反映甘泉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年為學生辦理助學貸款都要收取手續費,2010年是每人50元,2011年又漲至80元,也不開收據,而其他地區并沒有聽說有這項收費。延安市政府回復表示,甘泉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收取該項費用無政策依據,甘泉縣政府已責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所收取得50元費用限時退還給學生本人,目前退費工作正在進行之中。甘泉縣紀委、監察局對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實施了問責,對該中心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責任追究,實施了責令糾錯。
【網民留言】
趙省長,您好!甘泉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年為學生辦理助學貸款都要收取手續費,2010年是每人50元,2011年又漲至80元,也不開收據,而其他地區并沒有聽說有這項收費。我上網查詢發現興平縣有過這樣的現象,而在給您留言后很快得到了解決。希望這一現象能得到您的重視,十分感謝!
答復意見:
延安市政府回復意見:經查,網民反映“甘泉縣收取大學生助學貸款手續費”一事基本屬實,收取金額為50元。該縣在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時,要求貸款大學生將本金和利息上繳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再由該中心通過甘泉縣農村合作銀行向國家開發銀行匯款,收取的50元是該中心向農村合作銀行匯款時銀行收取的匯劃費。甘泉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收取該項費用無政策依據,甘泉縣政府已責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所收取得50元費用限時退還給學生本人,目前退費工作正在進行之中。甘泉縣紀委、監察局對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實施了問責,對該中心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責任追究,實施了責令糾錯。
【網民留言】
我是周至縣終南鎮村民王孟良。 2012年7月19日晚上21點,我妻子王臘端騎摩托車回家,經過旁邊村子。旁邊村子修橋,在路中間放了一大推沙石,由于天黑,也沒任何警示牌,我妻騎車撞在沙石堆,將人甩上沙石上,頭部大量出血,失血過多,導致昏迷。我趕緊送往周至縣人民醫院,但縣醫院說問題嚴重,趕緊向大醫院轉;又送往咸陽市二一五醫院,同樣的答復,趕緊向西京醫院轉。20日凌晨4點,我妻送往西京醫院,剛到急診室就進行手術,手術很順利。到20日下午6點,醫生說基本上穩定,現需留院觀察,先還在急診室觀察。在西京醫院急診室一天醫藥費花去1.8萬元,醫生說還需在急診室住一個星期,費用總共需要3~4萬元。我家人從開始就參加農村醫療合作,覺著這是黨的好政策,切實從農民利益出發,為農民解決看病問題。可是經過我們詢問,西京醫院急診室的醫藥費不屬于合療報銷范圍,等于說是一分錢不報,我們全部承擔。我農村人不知道合療的政策,認為參加合療了,醫藥費就給按一部分報銷。我們住急診室的時候都不知道,都是聽醫生安排,安排到急診室做手術,治療,現在還在急診室打消炎藥。現在我妻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卻又不能報銷,是上面規定的政策有問題,還是各單位執行的有問題,沒有考慮到農民的切身利益。等于說是我們參加農村醫療合作只是個形式。沒有落到實處,當真正我們需要合療時,合療卻跟我們農民毫無關系。請給予合理說法!
答復意見:
西安市政府回復意見:經查,按照《陜西省衛生廳辦公室關于規范新農合運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陜衛辦合發〔2010〕83號)規定“根據病情需要確實具備住院條件的參合農民,在入急診(觀察室)后72小時內必須轉入住院治療,具備住院條件的參合農民患者,在急診科留觀時間超過72小時后,患者產生的醫療費用由接診醫院承擔。因參合患者自身原因不能入院的,醫院要落實責任人向患者解釋并簽知情同意書,內容載明一切費用無法列入新農合補助,并請患者或家屬簽字。對病情不需要住院的入住急診(觀察室)患者,入住24小時之內,醫院要落實責任人向患者或家屬做出解釋,與病人簽訂知情同意書,內容載明產生的醫療費用無法列入新農合補助,并請患者或家屬簽字”。該患者在急診室就診一天,未轉入住院,按以上規定,所產生的費用不在新農合補償范圍內。
【網民留言】
我家2010年在本村本組修建了正大模式豬場沼氣以及磚木結構的房子,建之前村干部一直說建好后國家有補助,可是建好后,房子相也照了多次,截至今年斗沒落實,我看了相關政策,我省2010年全省所有縣鄉都實行危房改造政策,可是我家到現在都沒老師,找了很多領導都是無果,希望上級部門重視下,我上訪證明我愛國,我給安康市長信箱也反應過,到現在沒消息,希望領導幫幫基層的老百姓,領導可以來我村視察,像這種情況也有好多家,不過沒落實的都是沒什么關系的,希望領導重視,難道政策是看關系來的嗎?這個款到底哪去了!
答復意見:
安康市政府回復意見:經查,網民秦某家住鎮坪縣曾家鎮星明村二組,2009年秦某哥哥在未經當地土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私自在星明村二組移址新建199平方米磚混二層樓房一幢,并于2009年建成入住,考慮到該戶家庭實際困難,國土部門免于對其處罰,并于2010年1月11日派員現場勘測和照相取證,于2010年3月18日完善了驗收手續,2010年8月17日為其辦理了土地使用證。經調查組反復核實,證明曾家鎮星明村不屬于移民搬遷安置范圍,網民反映建房補助未落實問題不屬實。該戶2010年修建了80平方米正大模式養豬場以及配套建設的沼氣池,有關部門已經一次性向其兌付了1600元補助款,其家人已于確認,不存在補助未落實的問題。
【網民留言】
我叫李xx,女,31歲,住陜西省寶雞市高新區馬營鎮溫泉村1組74號。我與董XX2006年8月結婚,婚后2008年10月育有一子董XX。2011年3月,我與兒子將戶口經寶雞市公安局馬營派出所簽入寶雞市高新區馬營鎮溫泉村1組,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村上始終不承認我與孩子的村民身份,不讓我們享受相應的村民待遇,無故剝奪我的選舉權,新農合政策我們享受不上,孩子已4歲多,孩子看病、上學、教育都成了問題,獨生子女證也辦不到。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下。我們的問題向相關部門多次反映,都沒有結果。懇請省長在百忙之中把我們的問題過問一下,以解決我們母子的實際困難,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謝謝省長。
答復意見:
寶雞市政府回復意見:經查,反映問題的網民董某祖居馬營鎮溫泉村,其妻李某,兒子董玉澤。2008年,溫泉村村委會考慮到董某家實際困難,同意將其妻子李某戶口轉回本村董某父親戶下落戶,但不能參與村集分配。近兩年以來,董某又申請將兒子戶口落戶到妻子李某戶口下,符合戶籍管理規定。雖然董某當時向村、組承諾過其妻戶口落戶后,不參與集體分配。溫泉村一組村民大會幾次討論研究該問題,但終因分歧過大,無法達成共識。鑒于目前現實情況,高新區管委會及馬營鎮領導正積極與溫泉村董某以及所在的村委會協商,力爭拿出一個令雙方均為滿意的解決方案,妥善處理好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