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近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經偵大隊成功破獲一起合同詐騙案,其作案手段新穎,隱密性強,在合同詐騙中屬較新型的案件。云南省公安廳近日發出警情提示,提醒廣大群眾警惕熟人以幫助購房為名進行詐騙。
簡要案情
2007年9月21日,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于以幫張某某購買某單位集資房為名,與張某某簽訂購房協議后,騙取了張某某人民幣11.5萬元。經查,劉某某以同樣方式詐騙20余人,涉案金額380余萬元。
作案特點
嫌疑人劉某某用租賃的方式事先租來房子,把租來的房子冒充要賣的房子用于交易。劉某某與被害人張某某系朋友關系,劉某某正是張某某對他的信任,對其進行“熟騙熟”的詐騙。這種案件往往容易使被害人產生麻痹心里,被害人更容易相信嫌疑人偽造的一切虛假合同和謊言。
防范建議
現在,通過熟人買房、租房的越來越多,這給犯罪分子制造了很多可乘之機。云南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在涉及此類問題時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對于熟人的熱情幫助要留心,即使關系很好,在涉及錢的交易時一定要有防范心理。對“朋友”的幫忙要心存感激,但一定要提防,不能盲目信任,更不能“朋友”怎樣說就怎么做。
2、在簽訂房屋轉讓、轉賣、轉租等合同時,對手續的規范和步驟一定要了解。在不了解時,一定要向有關專業部門進行咨詢,或者找專業的房屋中介公司幫忙,切記不可隨意與任何人私自簽訂房屋的轉讓、轉賣、轉租合同。
3、在簽訂類似合同時一定要了解合同方真實、確切的信息,口說無憑,一定要有書面的證明。
4、在對合同產生懷疑時,一定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不可心存僥幸。
編輯:馬原 來源:中國日報云南記者站(記者 李映青 通訊員 楊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