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根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未成年人能否成為公司股東問題的答復》的規定,11月2日,沈陽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網站上明確表示未成年人股東登記有關問題:未成年人可以成為公司股東,其股東權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
據了解,2007年6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 《關于未成年人能否成為公司股東問題的答復》的文件中就明確指出,“《公司法》對未成年人能否成為公司股東沒有作出限制性的規定。因此,未成年人可以成為公司股東,其股東權利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但在具體工作中如何操作,《關于未成年人能否成為公司股東問題的答復》以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相關文件中并未做出規定。
沈陽市工商局針對本市情況,對未成年人成為公司股東作了相關操作程序,即登記機關可要求申請人通過公證程序確認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需要未成年人簽署的登記文書,可以由法定代理人憑《公證書》代為簽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簽字時可由法定代理人簽署未成年人股東的名字,后綴括號內寫明法定代理人×××代簽;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應在登記文書上簽字。
編輯:馬原 黃煜瑜 來源:新華網 (記者 張春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