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昨日,西安市城管執法局出臺規定,不履行“自掃門前雪”責任的商戶和單位,將會受到最高500元的處罰。
市城管執法局要求,雪停后,各區執法局(分局)應立即啟動轄區街道巡查工作機制,以街辦中隊為單位,按照積雪、積冰清除標準,以門前“三包”責任承包區為范圍,督促沿街所有商戶嚴格履行門前“三包”責任。各路段保潔員也將發揮監督作用,對單位和商戶履行責任的情況實施一線監督。市民也可通過12342城管特服熱線舉報懈怠者。
各區執法局(分局)對不履行清除義務及未按規定期限完成清除任務的單位和個人,責令限期改正,對責任單位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處50元罰款。
編輯:鄧京荊 來源: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