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臨渭區教育部門:此舉為防止師資流失
新聘教師:拿錢限制人不合適
中國日報網消息:日前,網友“浮云遮望眼”在網上發帖稱,今年8月份,渭南市臨渭區教育局招教考試中,被錄取的教師每人被要求繳納兩萬元的違約押金,而且8年內不許調動工作。
新聘教師8年內不許調動
發帖者稱,今年8月份,渭南市臨渭區教育局組織了一次面向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招教考試,有150多人被錄取,有50多名被分到了高中——渭南市固市中學、渭南市吝店中學和渭南市下吉中學。現在,臨渭區教育局向這些新分到高中的教師每人要2萬元的違約押金,說是8年內不許調動工作。帖子發布后,上百名網友跟帖評論。
昨日,渭南市臨渭區教育局人事股股長張衛華表示,新分到高中的教師每人的確要繳兩萬元的違約押金,并且8年內不許調動工作。
張衛華說,今年,渭南市新建了兩所學校——渭南市實驗初級中學和渭南市實驗小學,市上為兩校新增教師編制376名。區教育局從農村在編教師中選調了180名優秀教師到這兩所學校。隨后,區委、區政府決定在臨渭區應、往屆大學本科畢業生中招聘150名教師,以彌補農村中學因選調留下的空缺。
這次招聘教師的流向是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但招聘結束后,有些人不愿意到初中、小學任教,而是通過各種關系要求到高中任教,“因為高中教師收入高一些”。
到高中任教的老師要交錢
在這種情況下,區教育局根據《臨渭區教師管理規定》中關于“新分配到高中的教師,8年后方可提出調動申請”的規定,要求新招聘進入高中任教的老師,每人繳納2萬元押金。這樣做的目的是最大限度控制進入高中任教的人員,以免造成義務階段教師的緊缺,還有一個目的就是防止師資流失。“有的人通過招聘解決了工作后,又不安心工作,干上兩年又想調到別的單位去。”
張衛華說,繳納違約保證金只是針對到高中任教的四五十名教師,其他新聘教師不用繳納。“這些錢是學校收的,學校保管,教育局沒有收錢。根據協議,教師干夠8年,2萬元肯定可以退還。”
昨日,記者在幾所中學采訪時,吝店中學一名新招聘教師說,教育部門防止師資流失的考慮是對的,但可以用政策限制,拿錢限制人不合適。“都是剛畢業的大學生,剛參加工作,還沒有掙錢就要交錢。”
就此問題,渭南一位律師表示,近年來,因違約金原因引起的教師聘用糾紛越來越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被雇用人員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但上述有編制的教師的調動應當屬于人事制度范疇的問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而《教師法》和《教師申訴辦法》對此問題又沒有相關規定。但無論如何,教育部門沒有理由以“土政策”對有編制的教師的工作調動加以限制。
來源:華商報 編輯: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