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已于1月1日起實施,新政策一出臺,立即引起市民廣泛關注。新政策規定,參保人員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辦理退保手續。那么,新政策的頒布如何保障參保人員權益不受損害呢?從中國政府網獲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指出,單位繳費跨地區轉移,是為了平衡地區之間的資金關系,不影響個人養老保險權益的累積,也不影響個人養老金的計算。
算賬
轉移養老保險不會虧
以一名在津工作三年的農民工為例,按照每月工資1500元來計算,他要繳8%的養老保險費,即每個月繳納120元,一年繳納1440元,他的個人賬戶現在應有4320元,企業統籌賬戶約有萬余元。如果該農民工退保,4320元將被退回給個人。如果這名農民工辦理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僅個人賬戶不會減少,企業統籌部分也會轉出,為日后領取養老金奠定了基礎。
按照目前養老金計算辦法,如果當地的平均工資或者單位繳費平均工資是2000元,而單位是按照其本人工資1000元錢的20%來繳納養老保險費,單位每月要繳200元,15年共要繳36000元錢。到符合領取條件時,按照繳費工資基數1000元,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000元,合并計算繳費基數大體是1500元,每繳費一年是一個百分點的權益,繳費15年的話,等于每個月參保人可以領取225元的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加基礎養老金,大體是每月330元,一年3960元。
關注
繳費時間越長待遇越高
據介紹,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今后主要由個人繳費形成。目前,本市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繳費工資的8%。按照本市養老保險規定,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從目前情況看,職工繳費基數越大,數額越高;繳費時間越長,個人賬戶積累額就越高,退休后按月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國家制定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體現了養老保險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激勵作用和效率原則,即繳費時間越長、繳費基數越高,繳費額越多,退休后享受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就越高。
現行政策規定,1997年底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后退休的職工,按月享受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補貼”四部分組成。如果間斷繳納養老保險費將影響職工退休后享受的“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在不間斷繳費情況下職工退休時,以退休年度的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基數。
間斷繳費影響養老金待遇
職工退休時每月享受的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享受的過渡性養老金=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點工資×職工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每月享受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20,但1999年1月1日后因各種原因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未再繼續繳費的,退休時,要以職工間斷繳費年度的上年和退休年度的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平均值作為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基數。即:基礎養老金=(間斷繳費年度的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年度的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20%;過渡性養老金=(間斷繳費年度的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年度的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職工本人平均點工資×職工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
某職工在職期間每年以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規定比例繳費, 2001年2月退休,退休上年度(2000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916元,如該職工在職期間未間斷繳費,則每月享受的基本養老金為618.10元。如該職工從1999年1月份開始間斷繳費至退休,則每月享受的基本養老金為441.15元。根據相關計算公式,間斷繳費時間越長,對退休后享受的待遇影響越大。
如果從繳費支出與獲得養老金待遇相比較,不間斷繳費對職工還是非常有利的。以上述數據為例,該職工如不間斷繳費,兩年零兩個月繳費支出總額為5449.60元;而退休后,按平均壽命75歲計算,則15年內多享受養老金為31851元,兩者相抵后可多得2640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