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高速公路上一頭兩米多高的野象遭一輛小汽車撞上,受驚的野象怒吼著用鼻子對車子一陣亂打,將車子砸爛,還將車中一人砸成重傷……事后,傷者索賠不成,將云南省公路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公投公司”)、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簡稱“管理局”)、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勐養管理所(簡稱“勐養管理所”)等五被告訴至官渡區人民法院。1月10日,記者從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經過法院調解,傷者獲得了13萬余元的賠償。
2007年10月12日,張某乘坐朋友駕駛的福特牌客車由昆明到西雙版納旅游,車上一共有6名駕乘人員。當晚8時30分車輛行駛至國道213線思小高速公路K494+960M處,由于天已經黑了,視線有限,司機駕車不小心撞到了一頭2米多高的野象的屁股。這一下子惹怒了野象,野象怒吼著,不斷用其碩大的頭和象牙往車子上猛撞……,造成3人受傷,其中張某重傷。
由于此案屬昆明中院受理的第一起野生動物致人損害賠償案,系新類型案件,對于此案應當如何適用法律發生爭議。為了盡快化解糾紛、使傷者盡快獲得賠償,在各方當事人均表示愿意調解的前提下,經過合議庭調解,近日,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由公投公司賠償張映紅99500元;由勐養管理所賠償張某4萬元。
來源:昆明日報 編輯: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