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一個月后,王亞麗再次從鹿泉市遷回石家莊時,她的身份證和出生日期則被更改為1978年12月24日。
記者還發現在《申請遷入鹿泉市常住戶口呈批表》及“戶口遷移證”上,不論人工手寫還是計算機打印的“1973”字樣,均有將阿拉伯數字“3”改為“8”的明顯痕跡。
王翠棉還向記者提供了一份河北團省委聯合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下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團省委機關干部轉崗工作的通知》。該文件是2001年1月下發,這份文件要求團省委嚴把干部“入口”關,規定“處級干部年齡不超過30歲”。
王翠棉說,王亞麗于2008年1月7日當選團市委副書記時,若不改年齡,王亞麗為35歲。改過之后,則距30周歲的“門檻”還有11月。
隨后王亞麗當選石家莊市最年輕的政協常委。
“遲到”的水落石出
王翠棉已舉報1年半,107專案組于今年1月來調查王亞麗,現已分別提取兩人DNA,真相將出
王翠棉在發現王亞麗存在年齡造假后,便再也沒有任何資料顯示,王亞麗是從無極縣遷移至石家莊的。
也就是說,王亞麗的第一份遷移手續辦于1996年,遷入地是石家莊寧安路派出所。記者便到該派出所了解情況,他們表示,當時王亞麗遷入該派出所的全部手續只有一封蓋有正定縣武裝部公章的“證明信”,信稱,“王亞麗因干部調動至市交通局”。
王翠棉再次到正定縣武裝部、256軍醫院、軍醫軍學院(現名白求恩軍醫學院)查詢王亞麗其人,均被告知查無此人。記者也到上述各單位求證,都表示沒有王亞麗這個人。
2003年4月,石家莊市人事局例行公布了調動人員審批結果,王亞麗從石家莊市交通局養路費稽征處調入西柏坡紀念館。5個月后,“上級黨委決定由王亞麗同志任石家莊市鹿泉開發區黨委書記”。
2008年10月起,王翠棉以《編制彌天大謊,侵占億萬資產》和《關于王亞麗假干部身份、篡改年齡情況的舉報》兩份舉報材料,實名向石家莊市、河北省、中央各級紀檢、組織部門舉報時任石家莊市政協常委、團市委副書記王亞麗身份、姓名、年齡和履歷造假,冒充別人女兒,勾結市工商局長齊志剛篡改企業檔案非法侵占他人財產。
直到今年1月,王翠棉的舉報終于取得了進展,中組部和中紀委聯合成立107專案組,入駐石家莊調查王亞麗造假一事。
1月下旬,王翠棉說,自己與王亞麗均已由辦案人員組織進行了DNA檢測,將參照王破盤遺留的DNA標本進行比對。
“馬上就要水落石出了。”王翠棉說。
(本文來源:新京報作者:黃玉浩 吳偉)
2008年8月8日,王破盤去世當天,公司會計賈玉紅從醫院趕回公司,將金寶公司和金華中心的5枚印章以及營業執照正副本都存放于石家莊工商銀行。
王破盤生前在興建一棟“金華停車綜合服務中心大樓”,該樓是石家莊的市重點市政工程占地10畝,共九層,建筑面積近3萬平米,裝修華麗,主要為商鋪出租。在王破盤去世時,大樓已竣工,市場評估其價值為4.5億元。
王破盤為金華停車綜合服務中心(簡稱金華中心)的董事長,他控股的金寶公司有著金華中心75%的股權。
8月18日,新華公安分局以“涉嫌職務侵占”對賈玉紅實施監視居住,8月20日,查抄其住宅,將賈羈押于看守所。
新華公安分局的警方稱,局里接到報案稱,賈玉紅攜帶公司印章、現金潛逃;并私自出售攤位,將90萬現金據為己有。
報案人,金華中心“董事長兼法人代表”王曉冬。
先是石家莊團市委副書記王亞麗稱自己是王破盤的女兒,接著王破盤的公司會計被羈押,然后公司法人代表易人。
事情的變化莫測,讓王破盤的兒女王中信、王翠棉感覺,他們陷入了一場爭奪遺產的陰謀。
詭異的法人代表變更
公章被封存期間,王破盤公司的法人代表出現變更;王家子女無一認識這位新法人代表
賈玉紅、王翠棉、王中信至今都不知道王曉冬是誰。
2008年8月20日,得知賈已被羈押,王中信便向公安討要父親公司的印章和執照,得到的回復是“公司已經有了新的法人代表,叫王曉冬。”
王翠棉去工商局調查發現,“金華中心”的法人代表,確實已由王破盤更改為王曉冬,更改日期為8月14日。
同時石市工商局還向王翠棉提供了兩份金華中心董事會出具的文件:一份解除委派書和一份委派書。
解除委派書稱,“因工作需要,解除王破盤原金華停車綜合服務中心董事長和董事身份。因從未參加過董事會、未執行過董事義務,解除王亞麗金華公司董事職務”。
“委派書”上顯示,委派王曉冬為金華公司“董事長兼法人代表”,新增董事丁增虎。董事會的兩項決定日期均為2008年7月16日。
“公司從沒開過董事會。”韓志友說。
韓志友是金華中心的原副董事長,負責公司日常運營。他表示,“金華”其實就是王破盤一個人的,人員不足10人。7月16日王破盤正在北京住院治病,公司不可能變更法人代表。他說他也從沒聽說過王曉冬和丁增虎。
韓志友拿出一份金華中心保存的8月5日“企業納稅申報表”,法人代表欄依然蓋著“王破盤”字樣的印章,下面還蓋有金華中心的財務專用章。
“如果7月16日王破盤就不是董事長和法人代表,為何還在法人欄蓋個人公章?”王翠棉說。
王翠棉還從石家莊工商局出具的變更營業執照申請表上找到了另一個疑點。
表上的變更說明稱,“由于本公司賈會計將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丟失,特此申辦”。表上蓋有金華中心的公章。填表日期為,2008年8月14日。
“按賈玉紅所說,公章和營業執照,均于8月8日存入工商銀行。”王翠棉從新華公安分局拿到一份情況證明,證實賈玉紅所說屬實,并且分局于8月27日將公章和執照保管在局里。那王曉冬如何用公司印章去更改法人代表呢?
“有一個可能,8月14日所蓋的公章是假的。”王翠棉說。
誰動了億萬股權?
王家子女向工商索要資產憑證一直未果;而原始憑證中王破盤持股80%已被人改為0
王翠棉曾先后去工商局、新華公安分局要求調查“王曉冬涉嫌偽造企業公章”,兩部門分別以“不具備鑒定手段”和“王曉冬不屬于犯罪行為”,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