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矛盾溯源
6月3日,孔健向《法治周末》記者透露,雖然律師函來得突然,但與于丹過去的合作并非毫無問題。
潛在隱患可能要從多年前的一本書,2008年中華書局出版的《論語(中日文對照)》說起。
2007年當孔健第一次遇到于丹,她已經因為在大眾傳媒上講《論語》而聞名天下?!氨本╇娨暸_主持人元元牽線介紹我們認識,說于丹很有影響力,可以推動孔學的發展普及,我和于丹第一次認識就是奔著將來的合作去的。”孔健說。
2007年5月,2008年1月,于丹兩次訪日,是孔健牽線,受日本八個團體之邀,包括出版社、聚龍新聞社、幸??茖W協會、幸??茖W出版社、日中經濟新聞社和講談社在內,推廣儒學和論語,在日本從南到北走了一圈。“第一次在東京我們聊得非常好,計劃了十本書的出版計劃。書的名字都一起商量”。
這10本書中間,就有兩人最初打算一起合作的《論語》(中日對照版)?!八庾x中文,我翻譯日文,之前設想的合作就是這樣開始的?!?/p>
中華書局方面認為于丹不能完全代表中文版的論語水平,拒絕了孔健的提議,選擇了楊伯峻作為中文部分的作者。最終署名沒有于丹?!八龑Υ撕懿粷M?!?/p>
為了核實孔健上述說法,《法治周末》記者致電中華書局當年負責該書的責任編輯張繼海。
張繼海表示,2008年春天,孔健通過國內代理,輾轉和中華書局的版權處代理聯系上,落實到編輯部就是作出這本書?!爱敃r孔健確實提了一下要和于丹一起署名。”
但是,由于全書都是孔健做的日文翻譯,于丹一個字也沒有寫?!氨M管于丹比較火,署名后書可能賣得更好,但是著作權法規定,兩個人共同創作才可以一起署名。領導不想靠名人炒作,認為還是應該署上第一作者的名字。”
事后,孔健未對于丹說明該情況,他對此的解釋是:“我很了解她的性格,不想傷她的自尊心,和中華書局的合作還是她牽線的?!倍腥A書局方面則表示,事后,于丹一直沒有就署名的事情聯系過中華書局。
第一次合作沒有成功,但不妨礙二人進行第二次合作,這就是《論語力》。
新世界出版社負責人回應《法治周末》記者:《論語力》是新聞紀實題材,收集了于孔二人在日本演講的情況,還錄有光盤?!坝涗浻跋裰卸魂P系非常好,一場講座都是前后開講?!?/p>
“于丹還親筆題下了扉頁文字。”孔健說,“后來《于丹的天空》賣得非常好,名字也是我們商量著取的,最初她提議她寫散文,我做對話,配上圖片,效果一定非常棒。”
對此,于丹的說法卻截然相反,她曾公開表達了憤慨,“我從來沒有同意(與孔健合作),嚴詞抗議多次無效”。
孔健則表示,于丹的演講稿和照片,均有合法的國際版權授權,還有簽字和錄音作證。自己作為新聞出版總署在日本成立的日中國際版權交流中心的代表,并未做違法的事情。倒是于丹,發律師函前,沒有通知日中版權交流中心,也沒有通知他本人,就直接讓新華書店把圖書下架了?!斑@才是不合規矩?!?/p>
孔健表示,自己還出過包括中華書局的《論語(中日文對照)》在內的3本書,(另外兩本是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的《陽光下的孔子》和青島出版社的《于丹教我學論語》)于丹之所以在律師函中沒有提出要求下架,因為“這幾本書與她利益相關,前兩個出版社出她的書,青島出版社請她去演講”。
“我與于丹家人的關系也很好,常去拜訪,于丹發律師函后,她母親還私下和我的秘書聯系過?!笨捉≌f,“我對于丹非常欣賞,直到現在,她對普及儒學和論語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也曾幫了我不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