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新帖揭露個中端倪
到底是誰要將馬亮照“一整到底”?2009年10月29日,又一則發表在高明當地論壇的帖子,仿佛讓人看出了端倪。“聽說高明有個姓梁的區長有問題已落馬,是真的嗎?”帖子中所稱的姓梁的區長,正是時任高明區常務副區長的梁瑞強。
在眾多的跟帖中,有網友就猜測其“落馬”的原因是“報假案,誹謗某領導”,很多人也表示近段時間也沒見梁瑞強在本地的電視新聞里露過面。
同僚眼中的梁瑞強:“他給大家的印象不錯”
“梁瑞強平時為人很是隨和的,就算和下屬說話也沒有領導的腔調,給大家的印象都不錯。”昨日,一些昔日與梁瑞強打過交道的人告訴記者。
有人表示,梁瑞強來高明后主抓交通,明顯感覺他在交通方面非常專業。
此外,梁瑞強還在主管的領域內,時時強調保持廉潔作風,不僅請佛山紀委的有關領導來高明講課,還帶所管領域的中層干部到佛山監獄,請服刑人員現身說法。
記者調查:審計事件成為誣陷書記的導火線
“他(梁瑞強)是在2009年10月21日晚上被公安帶走的!”記者幾經輾轉,在佛山市高明區見到了一名知情者。該知情者還表示,除了梁瑞強外,被抓的還有兩個人,分別是高明當地的一名個體戶梁偉雄(女),以及高明滄江中學的教師林建波。
記者隨后也聯系到了林建波的一名親屬。“10月4日那天正是中秋節,我們還在外面的酒樓里吃飯,沒想到沖進幾名公安,就把他(林建波)帶走了。”該親屬說。
一個是區委常務副區長,一個是個體戶,還有一個是中學老師,看起來風馬牛不相及的三個職業,為什么會卷入了所謂的“誹謗”疑霧里?
堂堂一個副區長,為何會處心積慮地去算計區委書記?該知情人透露,其實在一些日常工作中,梁瑞強與馬亮照就積累了一些矛盾。真正讓梁瑞強立下決心的事,是馬亮照要求審計恒達公司。
2009年3月中旬,馬亮照委托佛山市審計局,審查高明區恒達交通投資有限公司的賬目,由于梁瑞強原來分管高明區交通工作,他認為馬亮照此舉是針對自己,于是萌生報復陷害馬亮照的念頭。
梁瑞強與梁偉雄是私交甚好的朋友,他將這個報復計劃告訴了梁偉雄,讓她幫忙實施。
梁偉雄答應梁瑞強后,找到了與她有親戚關系的林建波,中文系畢業的林建波,文筆很好,在梁偉雄的一再要求,礙不過親戚的面子,寫出了多封誹謗信件。
造謠手段:道聽途說找流言 跑去香港狂發帖
其實在發網帖之前,梁瑞強就指使梁偉雄將信件寄到各級紀檢部門,目的是讓有關方面相信舉報信的內容來調查馬并追究其刑事責任。這其中的很多內容都是道聽途說,有些甚至是吃飯時聽到旁桌所說的傳言。
例如,2009年4月22日晚,梁瑞強在電話里向梁偉雄提供了關于馬的所謂負面消息,內容是關于當日高明區召開會議,提拔某官員為更合鎮鎮委書記,此人被提拔時因為他給馬亮照送禮。梁偉雄接到這些消息后,并沒有經過任何調查研究,便將內容口述給林建波,并讓他整理成舉報信。
權威人士透露,去年7月,見梁偉雄寄出多封舉報信沒有達到預期效果,梁瑞強想到利用網絡造成影響。之后,梁瑞強要求梁偉雄落實,授意其將之前舉報信的內容整理成網絡帖子在網上發布。
梁偉雄答應后,與林建波商量,最終由林建波操作,將“夸大”馬亮照宿舍被盜事件及“馬在高明區經貿局設立小錢柜”寫成兩個網帖。
梁偉雄將帖子儲存在U盤里,并于2009年8月13日和21日先后兩次將帖子帶到香港,委托朋友馮永洪在香港上傳到天涯和貓撲兩個網站上。
檢察機關認為,梁瑞強、梁偉雄、林建波三人故意捏造事實,陷害他人,其行為均觸犯刑法第243條之規定,涉嫌誣告陷害罪。據了解,梁瑞強還涉嫌貪污罪。
網友高呼互聯網也可“殺人”
一名高明網友Bela感嘆道,“馬書記終于經過多番報道后向佛山市民證明自己是無辜的了。”
網友“liuzhi1188”表示,互聯網相對其他的媒體,更能暢所欲言表達公民的訴求,但是不能否認它又是一把“雙刃劍”,如果濫用它,將會對任何人有極大的殺傷力,甚至到了可以殺人的地步。
副區長卷入網帖案
去年8月初,有網友在天涯社區等網站發帖,稱2008年6月25日,佛山市高明區區委書記馬亮照位于高明荷城街道的宿舍被盜,被盜財物達500多萬元,之后又發帖稱馬亮照私設小金庫和工程招標涉嫌腐敗。
去年9月7日,佛山市紀委、市公安局通報稱,馬亮照住宅確實曾失竊,但經公安機關偵查,案發時間是2008年7月1日,“被盜6萬多元現金、一部手提電腦、一部手機”。
去年10月2日、4日,高明女商人梁偉雄、高明滄江中學教師林建波分別因“涉嫌誹謗罪”被刑拘。
去年10月初,梁瑞強被佛山市紀委調查,并因涉嫌誹謗罪于10月21日被高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梁瑞強與林某、梁某同時以“涉嫌誣告陷害罪”被批捕。
紀委澄清
三大流言
流言一:宿舍被盜500多萬財物
網帖稱,馬亮照的宿舍被盜,被盜物品含“港幣460多萬元、價值70多萬元的哈蘇牌照相機一臺、價值約1.2萬元的惠普手提電腦一臺,合共500多萬元”。
佛山市紀委澄清表示,經公安機關偵查,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所盜得的是6萬多元現金、一部手提電腦、一部手機。
流言二:“趙某”向馬亮照行賄
網帖提到了“趙某”在工程招投標中向馬亮照行賄。
佛山市紀委的情況通報中認定,高明大道、合和大道改建工程均按有關法規公開招投標。而在該工程的中標單位負責人、參加施工單位負責人、施工監理負責人中,均沒有網傳所反映的“趙某”其人,不存在“趙某”向馬亮照行賄的問題。
流言三:私設區直機關小錢柜
在帖子還稱,在馬亮照任職期間,授意佛山海關駐高明辦事處設置小錢柜。
佛山市紀委在通報中稱,高明海關辦事處在區經貿局設立的“專用賬戶”確實存在,設立“專用賬戶”的起因和資金來源清楚,沒有發現高明區領導和區經貿局使用“專用賬戶”資金的情況。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