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網上開店要“實名制”
7月1日起施行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是中國第一部規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行政規章,對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的義務、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的義務、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等進行了規定。
根據這一辦法,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這意味著,個人網上開店將實行“實名制”原則。
違反這一辦法有關規定的,最高可被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新華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