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切實加強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建設,進一步促進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規范決策行為,提高決策水平,防范決策風險,保證國有企業科學發展,按照中央關于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簡稱“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決定的要求,現就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根據《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部署,落實《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要求,以明確決策范圍、規范決策程序、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為重點,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
(二)“三重一大”事項堅持集體決策原則。國有企業應當健全議事規則,明確“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規則和程序,完善群眾參與、專家咨詢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國有企業黨委(黨組)、董事會、未設董事會的經理班子等決策機構要依據各自的職責、權限和議事規則,集體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要堅持務實高效,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保證決策的民主性;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內法規和有關政策,保證決策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