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個省份上調最低工資 海南增幅37%位列全國之首
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湖南省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850元/月、800元/月、725元/月、650元/月、600元/月,共五檔;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8.5元/小時、8元/小時、7.5元/小時、6.8元/小時、6元/小時等五檔。
湖北省政府26日下發通知,決定從5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據了解,此次上調幅度從150元至200元,其中武漢市中心城區的最低工資標準調至900元。
從4月1日開始,山西省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地區850元,二類地區780元,三類地區710元,四類地區640元。煤礦井下從業人員月最低工資標準為:井下采掘人員1600元,井下輔助人員1400元。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提高。
按照新調整的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每月從600元提高到760元,提高了22.6%,二類區從560元提高到680元,三類區從520元提高到630元,四類區從480元提高到580元,平均月增加122.5元,增幅22.7%。對非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按區域進行了調整。一類區最低標準為7.6元/小時,二類區6.8元/小時,三類區6.3元/小時,四類區5.8元/小時。新標準從今年7月1日起正式執行。
本次調整全區共分為三類,一類區即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惠農區每人每月由560元提高為710元;二類區: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平羅縣、吳忠市利通區、青銅峽市、中衛市沙坡頭區、中寧縣每人每月由530元提高為660元;三類區: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每人每月由490元提高為605元。
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一類區由6.4元提高為7.6元;二類區由6.1元提高為7.2元;三類區由5.8元提高為6.8元。
來源:新華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