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即日起,山西省上調太原、晉中、呂梁、朔州、大同五個城市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涉及太原市的用氣價格調整幅度在每立方米0.35元至0.5元之間,居民生活用氣價格不變,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將從本周三起上調。
據介紹,這次調價是根據國家發改委有關通知要求及供氣上游價格調整情況而決定的。
其中太原市調整幅度分別為:公共福利用戶由每立方米2.2元調整為2.59元,營業用戶由每立方米2.25元調整為2.75元;工業用戶由每立方米2.4元調整為2.75元。
各地居民生活用氣價格暫按原標準執行,學校用氣價格按照居民用氣價格執行。按照批量折扣原則,工業用氣價格由供氣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在上述價格基礎上,可向下浮動10%。
對于車用天然氣(煤層氣),考慮接氣價格和運輸成本的差異,山西省對部分城市具備經營資質的相關企業銷售價格進行了核定。這些城市包括太原、臨汾、陽泉、朔州。其中,太原市西溫莊加氣站的售價,將從本周三起,由每立方米3.2元調整為3.6元。(記者 趙毅 通訊員 畢強)
來源:太原晚報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