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30日召開的“打拐”專項工作會議透露,自2009年4月到最近,新疆公安機關在全區內解救被拐兒童55人,被拐婦女46人;并且先后協助外省(區)打掉4個新疆籍外流人員在內地的涉黑涉惡犯罪團伙,解救兒童婦女30人。
自治區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黃亞波稱,在上述期間內,新疆區內破獲26起兒童被拐案件和9起婦女被拐案件,共打掉7個涉案犯罪團伙,刑事拘留79人,抓獲在逃人員7人。
此外,新疆公安機關先后協助山西、廣西、湖南、河南四省(區)抓獲27名新疆籍外流人員在內地的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成員。
據自治區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新疆是拐賣(拐騙)兒童犯罪的高發案省份之一,被拐賣(拐騙)的新疆籍未成年人大部分是被犯罪分子以“到內地可以掙錢”為由拐騙或劫持到內地,然后采取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迫未成年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近年來,新疆籍未成年人在內地違法犯罪活動的人數、案發數和案件的類型明顯增多。
黃亞波說,這些未成年人被迫從事以扒竊、拎包甚至搶劫為主的犯罪活動。而且從運輸和販賣未成年人等方面來看,拐騙或者劫持他們到內地的犯罪分子已經形成了組織嚴密的團伙。
應邀出席會議的自治區民政廳救助管理辦公室主任孫海宇說,被拐騙的未成年人一般都來自貧困家庭。
“(被拐后),對他們的家庭的傷害是,孩子沒有了;對他們自身的傷害是,拐騙他們的犯罪分子會以非常殘忍的手段強迫他們違法和犯罪,”孫海宇說。“他們甚至被教會用自殘的方法避免在違法犯罪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自治區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要求新疆區內各地刑偵部門要充分認識拐賣(拐騙)犯罪的嚴重性、危害性和嚴厲打擊拐賣犯罪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堅決把拐賣(拐騙)犯罪的高發多發勢頭打下去。
這位負責人強調,各地要像重視命案一樣重視涉拐案件。
黃亞波認為,打擊拐賣(拐騙)未成年人的犯罪團伙,首先要將矛頭對準首惡和骨干分子,并且這是公安機關的一項長期工作。
自治區公安廳負責人指出,打擊上述犯罪團伙,還涉及到深挖“三股勢力”、黑惡勢力和販毒集團在內地的違法犯罪活動。
工作會議上,自治區公安廳負責人還為將來的“打拐”專項工作做了具體部署。
來源:中國日報新疆記者站(記者 嚴潔)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