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交管在高速公路拖違章車輛禁止收費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9日介紹,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運輸部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對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和收費進行清理規范。
拖違章車禁指定社會機構
近年來,部分地區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主體不明確,救援服務與收費行為不規范,一些地方違規指定社會機構實施救援并收取高額費用,加重了車主負擔,社會反映強烈。
為此,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下發的《關于規范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考慮到高速公路封閉運行等特點,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工作由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統籌組織實施,具體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專職救援隊伍承擔。
《通知》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拖移違章停放車輛,屬于行政執法行為,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也不得指定社會救援機構實施拖移并收取費用。
救援服務納入應急體系
《通知》還要求健全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體系。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要將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納入公路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在高速公路沿線統一布局施救站點,根據需要配置救援車輛和設備,并以路網管理與應急處置平臺為依托,按照“快速準確、合理高效、信息服務”的原則,建立健全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指揮和調度系統,提高車輛救援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