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入學政策方面,市教委既規定“凡年滿6周歲且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均需就近登記入學。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小學畢業生,由所在區縣教委安排其到公辦初中繼續接受義務教育”,“按本市戶口對待的七類人員子女、企事業子弟以及殘疾兒童入學同上操作”,又規定“寄宿學校、民辦學校招生、文體科技特長生入學及共建單位學生入學由區縣教委根據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制定具體入學方案”,“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借讀”。其中對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義務教育,仍然采取借讀的方式,并不能夠從制度上確保這些孩子的義務教育機會。同時,對特長生的入學安排優于其他學生,從某種程度上助長了測試之風和盲目的擇校行為,以及由此帶來的對孩子特長學習的過重負擔,也不利于學校之間的均衡發展。
同樣的,高中擇校生“三限”政策的實質是招生的雙軌制,人為劃高招生分數,使一部分學生通過交錢買分的方式來擇校,導致學校與社會的權錢交易必然產生,不僅對教育公平產生沖擊,而且極易產生教育腐敗。
公眾“仇富心理”值得警惕
貧富差距過大是當前比較突出的社會現象之一,對于這一社會現象,北京市民有何看法?藍皮書披露的調查結果顯示:就對當前貧富差距的認知與判斷而言,有九成人認為我國目前貧富差距的程度非常大,有七成多人認為我國目前的貧富差距狀況不合理;在貧富差距擴大的歸因上,對“富人以不正當的方式牟利”這一項的選擇率最高;在貧富差距的前景預期上,有近七成人持不樂觀的態度;對于縮小差距應該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九成多人主張從政策制定和機制建設以及加速經濟發展這兩種策略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