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廣州市經貿委通報,廣州市增城盈洲石油、中石化花都花東加油站等16家企業年審不及格,需自2010年10月28日起3個月內整改,整改期內不得開展成品油經營活動。整改后,應按年檢規定的條件要求,及時申請補辦相關手續。經整改仍不及格且不再具備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條件的企業,將按《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處理。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