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謠言不僅對當事人造成了傷害,傷害了微博公信力,還浪費了公共資源——造謠傳謠在先,糾錯在后,從批判的價值次序看,首要的問題應是反思如何防范謠言和避免信謠,尤其是在傳謠中扮演了不光彩角色的當事人。可避談防謠而大談糾錯,與他們平常所批評的“不談防災,卻炫耀救災能力”是同樣的邏輯謬誤,是以“糾錯”來遮羞。
正如有傳播學專家所言,“金庸逝世”的假新聞,并不是一個可以表現微博自我糾錯的典型案例。我也同意開放的微博空間具有糾錯功能,不過,這個事件并不具有代表性。金庸先生健在,你傳人家逝世了,這個謠是很好辟的,而且,金庸也與多數人的利益和公眾情緒無關,傳播這則謠言并不帶來什么期待和情緒,故很好澄清和糾錯。
可微博上的多數傳言和謠言很難糾錯,比如盛傳某個官員有多套別墅,盛傳某個警察有七八十個情人,傳說某個高官收了多少賄賂,某個名人有多少家產。這些當事人不太好站出來自證清白,一般人也無法了解實情,關鍵是在某種夾雜著官民對立、階層撕裂的情緒中,許多人本能地相信這些消息肯定是真的,他們帶著憤怒的情緒和刻板的偏見制造和轉發這些消息。誰敢弱弱地站出來問句“消息可有權威信源”,就會被憤怒的網眾貼上“五毛”的標簽。很多時候,圍觀并不能圍出真相,反而只能強化某種情緒。大家只會起哄般地說“罵得好”、“轉得好”,少有“謹慎求證”的理性之聲。
圍觀效應,既可能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凝聚起足以與強大的公權力博弈的強大民意,也可能像勒龐筆下描述的“烏合之眾”那樣,盲信盲從,空有一腔廉價的道德義憤,被利用,被操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