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是 "世界海洋日暨全國海洋宣傳日"。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海洋宣傳活動,增強全民海洋意識,營造全社會關注海洋、熱愛海洋、保護海洋的良好氛圍,促進海洋事業又好又快地發展,是開展好"世界海洋日暨全國海洋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主要任務。
近年來,青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海洋工作,按照胡錦濤總書記"要大力發展海洋經濟,科學開發海洋資源,培育海洋優勢產業,打造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的指示精神,結合青島實際,大力實施"環灣保護、擁灣發展"戰略,加快發展海洋經濟,全面推進藍色經濟區建設。 2009年,全市主要海洋產業總產值達1500.2億元,在全國副省級城市排名第三;完成主要海洋產業增加值580.1億元,占全市生產總值的11.86%。其中,海洋第一產業總產值85.31億元,海洋第二產業總產值736.12億元,海洋第三產業總產值678.78億元,產業結構為6:49:45,海洋經濟各產業蓬勃發展。
大力發展海洋經濟,加強藍色經濟區建設,要求我們必須站在高起點、堅持高標準、謀劃新發展。圍繞建設富強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國際城市總體目標,實施"環灣保護、擁灣發展"戰略,堅持以優化海洋資源利用方式、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為核心,以海洋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科學的宏觀調控體系和運行機制建設為保證,優化海洋經濟結構,提高海洋經濟增長質量,重點建設一批海洋產業區和龍頭海洋項目,努力把青島建設成為科技領先、結構合理、效益顯著、環境優良的全國海洋經濟強市,率先建設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爭取到2015年,藍色經濟規模明顯擴大,海洋優勢產業基本形成,藍色經濟布局進一步優化,海洋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將青島基本建設成為我國海洋經濟科學發展的先行區、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的核心區、海洋自主研發和高端產業的集聚區、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示范區。
實現上述目標,離不開全體市民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為此,我們要以"世界海洋日暨全國海洋宣傳日"為契機,廣泛開展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全社會的海洋意識。要加強海洋政策法規宣傳,大力宣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以及《青島市海域使用管理條例》、《青島市無居民海島管理條例》、《青島市海洋環境保護規定》等地方性法規,增強群眾的海洋法制意識;要加強重點海洋項目建設宣傳,增強海洋資源合理利用意識,引導全社會樹立科學利用海洋資源的理念;要加強海洋環境污染防治宣傳,廣泛宣傳報道青島舉辦的"防災減災日"、"漁業增殖放流"等主題活動,大力弘揚"保護環境、愛護海洋"的理念;要舉辦形式多樣的海洋環保公益活動,動員全社會特別是中小學生積極參加海洋環保活動,引導全體市民參與到關心海洋、熱愛海洋、開發海洋、保護海洋的行動中來,從我做起,從身邊事做起,努力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合力,為藍色經濟區建設和"環灣保護、擁灣發展"戰略實施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