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數六:保險條款貓膩多
在金融領域的投訴中,關于保險的投訴是近年來持續的投訴熱點:在銀行存款收到的卻是一張保單、糊里糊涂卻被告知購買了某種保險……這樣的“被投保”情況比比皆是,占據了相當大的投訴比例。另外,隨著購車人數的增多,進行車險投訴的比例也在增大。
市民白小姐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人身保險,今年春節后,細心的白小姐覺得對這份投資收益了解的不夠清楚,就前去該保險公司進行咨詢,了解之后白小姐才發現這份保險并沒能帶來多大的收益,并且與自己之前購買的一份保險產生了交叉,完全沒有必要購買,于是白小姐以被消費誤導為由替自己維權。保險公司則稱,產品條款中已對免責條款加以明示,客戶既然已在保險合同上簽字,就表示已經仔細閱讀過條款全文,責任并不在保險公司。“當初給我辦保險的工作人員隱瞞了免責條款,我自己根本就沒看到,后來我才知道現在好多合同都有免責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