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錢不給車” 誰給的霸氣?
【事例回顧】“不加錢就不給車,這不是趁火打劫是什么?”消費者董女士告訴記者,“這臺車是給我兒子的禮物,總不能‘姍姍來遲’,實在是拖不起。為了能盡早提到他喜歡的藍色,只好加了1.5萬元。”
近兩年,一些汽車經銷商利用消費者對于某些緊俏型轎車急于提車的心理,肆意加價售車。在廠家指導價外,要求消費者額外再支付一筆費用,少則三五千,多則三五萬,且不給任何收費憑據;有的采取變相加價的方式,收取異地提車費,或強制加裝數萬元的裝飾,但實際價值不超過數千元。汽車廠商借口說加價行為是經銷商的銷售行為,廠家無權過問,經銷商則稱價格的浮動是由市場供求決定的。消費者對此既深惡痛絕又無可奈何。
汽車市場的火爆,使原本一直暗箱操作的加價售車行為開始不加遮掩地成為緊俏車型的銷售慣例,還美其名曰“供求關系決定價格”。很多消費者卻迫于時間壓力只能“忍氣吞聲”。
【專家點評】“這種加價售車或變相加價售車是‘供求決定價格論’掩蓋下的一種違法行為,不但違反了國務院價格監管法規,而且侵犯了正常排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收取加價款實際上是收取商業賄賂,強制搭售汽車裝飾則涉嫌不正當競爭?!鄙虾OM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趙皎黎說。
此外,專家認為,既不開發票也不上稅的加價款,還會造成國家稅收的流失。經銷商利用職務便利提前將車拿給“加塞兒者”,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情節嚴重時甚至涉嫌收受商業賄賂。
趙皎黎呼吁,不要被“市場供求關系決定價格”的假象迷惑雙眼,應透過現象看清本質,消費者應提高維權意識,堅決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有關執法部門同時應加強監管,嚴厲處罰這一違法違規行為,遏制加價售車現象的蔓延,讓明明白白地消費,離我們更近。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