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督察組對房地產調控政策措施落實的專項督察工作已于近日結束,相關督察結果即將“酌情”對社會公布。就在督察組結束陜西考察的當天,一直被媒體質疑調控目標定得偏高的西安正式宣布,下調2011年新建住房價格漲幅3.5個百分點,從之前公布的15%調整至11.5%。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曾表示,對于已公布房地產調控目標、尚未聽取社會意見的地方,需要抓緊聽取群眾意見,完善調控目標。此言一出,廣東省率先作出“不改變調控目標”的回應,此后半個月有余的時間,再無房價控制目標的新動態,直至西安重新制定11.5%的控制目標,打破了沉寂。
此外,由于北京成為房控目標中首提“降”字的城市,有業內人士認為,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相比之下,可能也有調整房控目標的壓力。還有分析人士稱,督查工作結束后,部分地區房價控制目標或面臨調整,不排除國務院出臺新機制新方式新手段的可能。
量化的合理的房價只是房地產調控目標的一個分支,保障房建設的任務以及房地產市場稅收體系的完善等一系列目標,與房價一齊構成了立體的房地產調控目標。
在房地產調控中,保障房既是目標同時也是實現目標的手段。“十二五”期間3600萬套、2011年1000萬套保障房的建設任務,就是保障房要達到的目標,而保障房建設任務的完成,可以起到穩定房地產市場、分流商品房消費人群的作用。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中央財政增加安排180億元,用于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城市棚戶區改造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補助;調整完善房地產相關稅收政策。
“新國八條”首次讓各地方政府制定房價控制目標,一改以往中央“一刀切”式的房地產定性目標,此舉的創新性不僅在于將調控目標量化,同時還將房地產調控的權力下放至各級政府,地方政府在接受權力的同時,還接過了義務——也就是房地產調控責任。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當地現狀的目標,則是給予地方政府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的平臺,同時也便于后期對調控結果督察時進行問責與獎勵。
西安會否引領一波房價控制目標變更潮目前不能預測,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央對房地產調控依舊沒有放松,從保障房、稅收等長效措施著手,調節房地產市場的秩序。在地方政府這個責任承載主體之上,中央的督促與地方政府的擔當將引領房地產調控步入目標實現的軌道。
而除了房價控制目標調整之外,市場普遍認為,此次督查之后,很可能在稅收、土地等方面繼續儲備政策,樓市調控很可能會進一步升級。
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