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帶頭撿垃圾,帶頭做志愿者,帶頭到一線為人民群眾服務,這樣的新聞不時見諸報端,有人說這是領導干部親民,接地氣,也有人說這是“做秀”,嘩眾取寵。各種褒貶不一的評論與類似事情如影隨形,不過我們仔細想想,若是這種“做秀”頻繁點,實在點,未嘗不是件好事。
黨的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當然,這權力為人民服務更是無可厚非。大到政策方針的制定實施,小到深入基層做些小事,歸根結底,都是為人民服務。可是,為什么撿撿垃圾,清掃市容,總是會被輿論解讀為單純的“作秀”?這個問題著實值得我們思考。
竊以為,是不是有些領導干部離群眾遠了,離基層遠了,離“小事”遠了,才給人民群眾這樣的一種印象?要創衛生城了,一把手領著領導班子上街打掃衛生。景區要評級了,二把手帶著小筐去撿拾白色垃圾。不可否認的是,許多領導干部把鏡頭前的“作秀”當做宣傳的榜樣,對于輿論的營造大大多于實實在在的帶頭,舍本逐末,忘記了自己應當言傳身教,以身作則。
這種“一次性”“運動式”榜樣的塑造,這種表演大于實際的“政客”作風,不符合我們黨的干部標準,不符合人民群眾對領導干部的期望。群眾利益無小事,群眾更不容忽悠。
我們不是苛求領導干部不可以“作秀”。在當今網絡媒體快速發展的時代,酒香也怕巷子深,“作秀”這種方式是順應媒體發展的必然結果,可以起到正面宣傳效果。但話說回來,作秀,不僅要做到明處,更要做到實處。
是不是可以把類似的“作秀”機制化?拿簡簡單單的義務勞動為例,將勞動的地點,次數,頻率落在紙面上,要求我們的領導干部參與到其中,再將其納入領導干部的考核指標。機制化的規定,更有利于他們與基層群眾緊密聯系,也更有利于塑造干部隊伍的形象。
是不是可以把類似的“作秀”低調化?我們的有些領導干部,一點小事就要求宣傳部門大力宣傳,電視、網絡、報紙,一個都不能少。何必呢?適當的宣傳可以理解,可是鋪天蓋地事無巨細的廣泛覆蓋,群眾不勝其煩。效果沒達到,卻落得個“演員”的諷刺。低調的堅持的正面的“作秀”,群眾口碑遠比這些虛頭巴腦的“表演”有意義。
只有持久“作”有意義的“秀”,才是真正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