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十二五規劃提交大會審議 優先保障和改善民生
1月13日上午,福建省第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在福州開幕,《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交大會審議。《規劃(草案)》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轉變、跨越發展的根本目的。
《規劃(草案)》提出,健全住房供應體系。努力解決城市人均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并逐步向住房困難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業職工擴大,對中、高收入家庭,實行租賃與購買商品住房相結合的制度;加強保障性住房供給和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多渠道籌建廉租房房源,完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和租賃補貼制度,穩步擴大覆蓋范圍,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完善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等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強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努力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實現經濟發展良性互動,形成人民幸福安康、社會和諧進步的良好局面。
把擴大消費需求與改善民生結合起來,努力激活即期消費,提振消費信心,充分釋放居民消費潛力,營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努力提高居民消費率,不斷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充分發揮投資帶動作用,增強投資內生動力,優化投資結構,改善投資環境。構建擴大內需的長效機制。健全和完善內需持續穩定增長的政策措施,培育和打造功能完善的消費市場,促進投資需求與消費需求協調互動。
加快中心城市建設步伐。著力構建福州大都市區和廈漳泉大都市區,加快廈漳同城化發展進程,增強三明、莆田、南平、龍巖、寧德等中心城市輻射帶動能力。提升區域次中心城市發展水平,推動有條件的縣級城市率先向中等城市發展。加強城市規劃建設,全面提升城市綜合承載力、運行效率和人居環境,積極預防和治理城市病。
《規劃(草案)》表示,穩步推進“城中村”、棚戶區和城鄉結合部改造。提升中心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功能,提高小城鎮綜合承載力。深化小城鎮改革建設試點,推進城鎮擴權改革,完善小城鎮扶持政策。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記者 胡美東)編輯:馬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