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房兩賣演員劉濤前夫王珂經法院調解,與對方達成協議賠償1160萬元。近日,王珂被申請強制執行660萬。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9年6月15日,謝女士與王珂簽訂《房屋租賃與預售協議》,約定王珂將其在朝陽區御金臺小區購買的一套房屋出租、出售給謝女士。為此謝女士已向王珂支付了購房款600萬元,并代王珂支付收房款及物業費等合計383684.91元,共計6383684.91元。由于房屋尚未交付,王珂將一塊Richard Mille鉆石手表抵押給謝女士。后因王珂將協議約定出售給謝女士的涉案房屋又轉售他人,故謝女士將王珂訴至法院。
2010年8月18日,經朝陽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解除《房屋租賃與預售協議》;王珂返還并賠償謝女士1160萬元(于2010年9月6日前支付給謝女士500萬元,2010年12月18日前支付660萬元);謝女士需在累計還款700萬時將鉆石手表返還給王珂。
調解書生效后,王珂仍沒有履行給付660萬的還款義務。2011年1月5日,謝女士向朝陽法院遞交了執行申請書,要求對王珂進行強制執行,給付660萬及賠償雙倍利息。
法院受理后,依法傳喚被執行人王珂到院談話,并向其寄送書面執行通知,但王珂未按期到庭亦未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目前,該案正在強制執行過程中。
來源:中國日報北京版(記者 李加寶)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