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率先啟動商事登記改革
□解讀
1.注冊資本認繳和實繳區別在哪?
省工商局副局長黃培惠介紹,按實繳制,股東的出資有很多限制。而實行認繳制后,公司在成立時,股東或發起人只需承諾繳納一定數額的注冊資本,可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自行分批分期繳納。
“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并不意味著投資者可以隨意亂報注冊資本。”黃培惠說,股東或發起人最終是以自己認繳的資本數額為限承擔法律責任的,“比如我認繳1000萬元注冊資本,實際繳納的只有100萬,但在公司最后終止清算時,必須按1000萬元承擔責任。”
2.放寬登記后,市場如何兼管?
黃培惠說,寬進政策推行的同時,還設計了嚴管的配套制度。監管方式上,改變過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的方式,更加注重信用監管。將依托全省統一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將企業的登記備案、資質資格、許可監管等信用信息向社會公布。
在監管責任上,將按照行政許可法關于“誰許可,誰監管”的原則,進一步厘清政府各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改變目前在一些領域監管缺位、不到位的情況。
□延伸閱讀
十八大以來,中央相繼就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作出了重大決策部署。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11月,《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把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