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月空氣質量居第八 三指標未達二級水平
東南網3月5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文浩) 記者昨日獲悉,福州市環保局近日發布了2015年1月福州市空氣質量月報。記者發現,在SO、NO、PM10、PM2.5、O、CO等6項污染物濃度指標中,NO、PM10、PM2.5的24小時均值達標率分別為96.8%、93.5%、77.4%,也就是說,這3項指標均沒有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水平。其余3項指標,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水平。
根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的統計,今年1月福州的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4.95,主要污染物為PM2.5。在全國第一批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的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中,福州市的排名位居第八。
記者比對排名后發現,福州雖然位列第八,但是情況卻不容樂觀。就省內而言,此前福州的空氣質量長期排在廈門的前面,但此次廈門跑到了福州的前頭。對比其它省會城市,在這兩年的空氣質量排名中,福州曾多次把昆明拋在后面,但這次昆明的排名也高過福州。1月份,昆明和拉薩的達標天數比例為100%,而福州的達標天數比例僅在50%~80%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