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院通報:家暴案件受害者九成為女性
東南網3月11日訊(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楊文)昨日下午,福建省高級法院對外召開新聞發布會透露,我省各地發生家庭暴力案件中,女性受害者占全部案件九成以上。
據介紹,家庭暴力不僅嚴重損害親情,侵蝕家庭肌體,也挑戰社會倫理道德底線,甚至引發犯罪,危害整個社會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穩定。從我省法院受理的案件情況看,因家庭暴力引發的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故意傷害、故意殺人、虐待、遺棄等四類案件中,其中女性受害者占全部案件的90%以上。這些受害女性,一般文化程度較低,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較弱,難以依靠自身維護合法權益。同時,人民群眾希望通過刑事司法手段干預家庭暴力的呼聲十分強烈。
省高院相關負責人指出,近年來,我省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認真總結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審判經驗和規律,在重視運用刑罰懲罰功能的同時,注重發揮刑罰教育功能,更加注重化解家庭矛盾,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我省法院嚴格依法審理涉家暴刑事犯罪案件,對于實施家庭暴力導致被害人死亡、重傷、輕傷等犯罪行為,依法予以懲處;對于長期遭受家暴導致受害人不堪忍受以暴制暴引發的犯罪,充分考慮案件前因等情節,依法從寬處罰;對于情節較輕的涉家暴犯罪的案件,對施暴人依法判處管制或宣告緩刑的同時發出禁止令,強化對受害人人身權益的保護。
據最新數據統計,近年來我省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妥善審理各類家事糾紛,積極參與和推動反家暴刑事司法干預工作。2010年至2014年,全省法院依法審理各類婚姻家庭糾紛206669件,審結203093件,標的金額53.5億元。其中,1/3以上的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