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大葉榕行道樹 遭福州瑞城花園小區物業斧砍
工作人員在測量樹的直徑
記者調查
因處罰“太溫柔”違規修剪行道樹屢屢發生
因行道樹遮擋招牌,而狠心對行道樹“下毒手”,商家們違規毀綠的行為并不是第一次出現。
據福州市園林執法支隊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僅是2015年以來,包括長樂北路這起案件,福州市園林執法支隊已經立案查處違規修剪行道樹案件4起,分別為倉山區展進路某快捷酒店違規修剪6株大葉榕(詳見本報1月23日A8版)、晉安區福馬路某房地產商違規修剪4株小葉榕以及鼓樓區西二環某酒店違規修剪5株小葉榕。此前,各大媒體報道過的行道樹遭商家違規修剪案例更是不計其數。
福州園林相關人士指出,違規毀綠屢禁不止,或因處罰“太溫柔”。據悉,根據《福州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違規修剪行道樹根據情節嚴重每株處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然而,這些處罰對于某些商家而言,無異于隔靴搔癢。
市民張先生透露,此前,某酒店因修剪門前若干棵行道樹而被罰款4000元,但該商戶卻表示,就當是花4000元給我的招牌騰了個地。
福州市園林執法支隊相關工作人員稱,該辦法于2001年出臺使用至今,更新的條例仍在制定當中。
另外,行道樹不比公園樹木,它們生長在相對開放的空間,很難做到時刻有安保人員巡邏。且園林執法支隊在處理時,若沒抓到現形,要處理往往缺乏證據,執法也存在一定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