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海滄大橋輕生被救下 堵車導致上班族遲到
東南網3月1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黃敏江 陳巧思 通訊員 陳榮亮楊文緯)昨日早上7:30左右,海滄大橋進島方向,一男子欲輕生,所幸被消防成功救下。不過,這一事件導致車流擁堵,很多上班族遲到。
輕生男被救回來了
昨日早上7:33,海滄消防興港中隊出動。海滄大橋進島方向,過收費站約百米處,一名中年男子站在護欄外。
橋下是水泥路,情況危急。消防人員一邊安撫該男子,一邊在橋下鋪好救生氣墊。橋面上,消防人員和民警耐心地反復勸說,但男子情緒激動,不時念叨“我不想活了”,并且時而雙手離開欄桿,身體搖搖欲墜。
消防人員分為兩組。指揮員靠近欄桿,安撫男子,轉移其注意力。同時,消防人員從后方靠近,就在男子轉頭與指揮員說話的瞬間,一人迅速上前死死環抱住他,另一人抓住其雙手。
早上8點多,男子被拉了回來。據了解,因生活不順心,他一時想不開,產生輕生念頭。而后,他被民警帶離。
突發情況導致堵車
那時正值上班高峰期,海滄大橋進島方向堵車。這一突發情況,也加劇了車流的擁堵。
此外,出島方向也堵得厲害。除了車流量大,一些車輛經過事發路段時,司機逗留看熱鬧,導致車流消化受阻。
市民黃小姐說,從海滄一出門就堵得水泄不通!慢慢挪過來,才發現臨近海滄大橋引橋口,汽車與電動車相撞,電動車主插腰站在車前不離開;才剛上大橋,又遇到輕生的,難怪堵成這樣。
堵車導致一些上班族遲到。網友“葭月_十一”說:辛辛苦苦堅持半個月了,滿勤都沒了。不少市民認為,該男子的不理智行為,不僅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也干擾了社會正常秩序。
律師說法
福建理海律師事務所梁瑛律師分析認為:在公共場所以自殺為手段發泄個人負面情緒,影響公共場所秩序,可能涉嫌尋釁滋事。根據我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泄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當然,這名男子的行為后果并不嚴重,可能尚不構成犯罪,但從公眾利益的角度出發,他的行為不僅造成道路擁堵,影響了交通,同時浪費了公共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