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汽車租賃業頻陷豪車“詐騙門”
案列2
為償還賭債,騙租5輛豪車低價變賣
2014年2月初,福清玉屏街道某租賃車行老板,將自己一輛價值50余萬元的奧迪A6出租給男子陳某光(化名),租金每月2.4萬元。半個月后,陳某光以談生意為由,將該車駛往省外。
2014年3月,車行老板發現自己愛車上的GPS“失聯”,也聯系不上陳某光,趕緊報警。福清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介入調查,發現2014年8月中旬,“失聯”車輛在湖南省靖州縣轄區路段出現交通違法記錄。福清民警立即趕赴靖州,并在靖州某中學附近找到這輛奧迪車,發現該車已被以30余萬元的“優惠”價變賣。
據購買這輛奧迪車的事主回憶,陳某光聲稱因生意資金周轉不靈,急需用錢,所以便宜轉讓,并提供了行駛證、車輛登記證、車主身份證等資料。民警鑒別后告訴事主,除了車輛行駛證是真的外,車輛登記證、車主身份證均系偽造。
同年8月21日,犯罪嫌疑人陳某光在江蘇省泰州市落網。據犯罪嫌疑人陳某光交待,為償還欠下了數十萬元賭債,先后在福州市區以及福清市、永泰縣等地以租賃車輛為名騙得5部豪車,然后均以類似手法,將車開到江蘇徐州、邳州等地變賣。
警方介紹,在本起案件中,陳某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與車行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等欺騙手段,騙取并變賣車行豪車后逃匿,數額較大,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目前,陳某光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福清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2014年9月16日,福清警方又從江蘇徐州追回一輛價值30余萬元的被騙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