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游局七措施支持福建自貿試驗區旅游業開放
促進整體開放帶動旅游發展。積極推動特色醫療、娛樂演藝、職業教育、旅游裝備等相關領域的開放,形成新的特色旅游區域,提升區域旅游競爭力,實現整個服務貿易發展水平的提升。
推動實施旅游便利化措施。積極爭取海關、交通、公安等管理部門進一步優化管理措施,推動人員流動便利化,實現自貿試驗區口岸過境免簽或自貿試驗區所在省市長時間停留等更便捷的簽注措施;推動與旅游業相關的郵輪、游艇等旅游運輸工具出行的便利化,重點突破在口岸通關、監管查驗、碼頭設置、牌照互認、航行區域規劃等方面的政策難點。
探索實現區內區外聯動。加強旅游業尤其是極具競爭優勢的旅游新業態進行區內注冊區外服務的制度創新。支持郵輪、度假區、低空飛行等領域的企業納入自貿試驗區框架管理。
鼓勵旅游金融創新。推動旅游金融產品創新,開拓適合旅游業特點的對外投資、融資、并購多種渠道,提升旅游產業的國際化和現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