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濫用遠光燈回潮 半個小時7名司機被查
閩A009B8被民警攔下后,司機一臉茫然,仍不知自己開著遠光燈
東南網(wǎng)4月1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恭璋/文 關銘榮/圖 實習生 劉雨歆 通訊員 倉交警) 目前,福州市區(qū)道路照明情況良好,但仍有不少司機濫用遠光燈,嚴重影響其他車輛司機的視線。3月中旬開始,福州交警支隊聯(lián)合海都報開展整治遠光燈專項行動。前晚,交警在倉山則徐大道與南二環(huán)路口開展夜查行動,僅半個小時,就有7名司機被查。
為對濫用遠光燈違法行為形成震懾,福州警方人士稱要“像查酒駕一樣查遠光燈”。為此,福州市區(qū)多個大隊已經(jīng)將查處遠光燈和查處酒駕行動“綁定”,讓整治遠光燈執(zhí)法常態(tài)化。
濫用遠光燈扣1分罰100元
前晚10點,則徐大道與南二環(huán)路口車來車往,其中不少車輛均開著炫目的遠光燈,在路燈的映襯下,遠光燈極為刺眼。根據(jù)福州交警支隊的安排,倉山交警大隊民警在則徐大道與南二環(huán)路口開展整治遠光燈專項行動。
很快,車牌為閩A189DT的小車被民警攔下。記者看到,其駕駛室的指示燈顯示,該車的遠光燈呈打開狀態(tài)。民警當即對司機提出批評,并且依法對其處以扣1分、罰100元的處罰。
就在這時,路面上突然傳來一陣轟鳴聲,記者循聲而去發(fā)現(xiàn),一輛車牌為閩A060S8的敞篷跑車開著遠光燈駛入路口候燈,在前方有其他候燈車輛的情況下,該小車依舊開著遠光燈,民警當即對其進行攔停調(diào)查。結果發(fā)現(xiàn),該車司機沒有攜帶兩證上路。得知車輛可能被暫扣時,該車司機連忙聯(lián)系朋友送來駕駛證和行駛證。前晚,除了該車外,還有另外兩輛小車的司機不僅濫用遠光燈,還不攜帶兩證,均遭警方處罰。
在前晚的執(zhí)法行動中,半個小時里,民警一共查處了7名濫用遠光燈的司機,這些司機均被處以扣1分、罰款1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