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醫代賄賂讓藥品進醫院 馬尾一副院長被判受賄罪
馬尾一醫院副院長接受醫藥代表的請托,讓一種藥品進入醫院銷售,并讓自己的情人接受賄賂款。近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郭某犯受賄罪,但免予刑事處罰。
馬尾區法院一審認為,郭某身為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藥品采購活動中,利用職便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1.5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據此,一審判決郭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歐某犯受賄罪,免予刑事處罰。
郭某提起上訴,福州中院審理認為,上訴人郭某是其所在單位醫療骨干,對其免予刑事處罰,有利于發揮其醫療專長。訴辯請求對郭某免予刑事處罰的理由,予以采納。據此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