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男子被強勢妻子要求凈身出戶 因工資低貢獻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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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4月3日訊(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韓影)
“她想離,我也不勉強,但要讓我凈身出戶,你們說這合理嗎?”——丈夫阿強
“對于婚后購買的房產,無論哪一方出資多,在沒有夫妻分別財產制的約定下,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男方有權分割。”——律師羅平
南安一對夫妻,因感情不和鬧離婚。妻子擬好了離婚協議,要分得大部分財產。原因是,老公婚內工資低,對家庭貢獻少,“理應凈身出戶”。
本報法律顧問單位福建尚民律師事務所律師羅平認為,這樣的財產分割,不符合法律規定,妻子的離婚協議有些“霸道”,個人對家庭的貢獻,不能只看出了多少錢。
【家長里短】 強勢妻子提離婚 讓丈夫凈身出戶
“我那個老婆,真是兇得要命。”阿強(化名)無奈地稱,自己撥海都熱線,是求救的。
故事得從去年中秋說起,阿強是某單位員工,中秋節領了張蛋糕券。他說,本想用這張券給讀大學的女兒買蛋糕,可后來想想,自己老父親都80多歲了,還沒吃過這么好的蛋糕,就轉而送給父親了。
但這一舉動,惹怒了妻子。妻子稱,丈夫不在乎自己和孩子。其實,蛋糕券一事,只是個導火索罷了。在阿強看來,這場20多年的婚姻,始終存在問題。
阿強每月收入2000多元。但妻子現在每月能領3000多元退休金。阿強承認,為這個家,妻子確實付出很多。
2008年,阿強和妻子商量著,買了一套新房。雖然房產證上寫的是阿強的名字,但實際出資人是妻子。“我才拿了3萬元,她出資近20萬元。”阿強說,家里冰箱、彩電等家電,也大多是妻子買的。
“她太強勢,家人都怕她。”阿強稱,因為自己對家庭貢獻小,家里都是妻子作主,孩子也站在母親那邊。去年中秋節的那次斗嘴,讓兩人矛盾升級,一晃就分居大半年了。
“她想離,我也不勉強,但要讓我凈身出戶,你們說這合理嗎?”阿強說,前幾天,妻子和女兒已經擬好了離婚協議,按照這份協議,自己離婚后根本分不到什么財產,心里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