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先例
兩省物價部門違規包庇挨批評
在河南大型超市聯名請求國家發改委阻止鄭州市物價部門和趙正軍的行為時,昨日下午,一個讓他們失望的消息從湖南、湖北兩省傳向本報。
因湖南、湖北兩省的一些大型超市沒有按規定在商品上膠粘價格簽,低價標注高價結算的價格欺詐現象時有發生,楚天維權網負責人黃志宏和黃平國多次向兩省物價部門舉報,物價部門均以有規定拒絕。
事實上,兩省物價局均違規出臺了與原國家計委相悖的文件,讓違規行為變得合法化。
無奈,他們向國家發改委求助。黃志宏和黃平國稱,他們剛剛收到了國家發改委的復函。
兩份復函顯示,國家發改委已經責成湖南、湖北兩省物價部門修改違規規定,并加強對超市商品明碼標價的監督檢查。
趙正軍說,國家發改委的復函,已表明國家的態度是,不允許商家使用旁門左道打壓投訴人,讓消費者有一個明明白白的消費環境。我省商超集體向國家發改委的訴求,可能將打錯算盤。
昨晚記者聯系到河南大型商超向國家發改委遞交材料的代表。這位人士說,昨日下午,他們幾大商家的章才蓋齊,他們沒有去北京,向國家發改委寄書面材料反映情況,也是個途徑。
記者手記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
國家發改委再次申明,《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2000年國家計委令第8號)第十四條規定有效。明碼標價規定之所以要求開架的超市的每個商品上要膠粘價格簽,就是針對開放式超市顧客自取,有可能會出現價格標簽與貨物不對應,以及屬于先取貨再結算的特點,可以防止商家低價標注高價結算等現象。
大型超市進入鄭州的時候,都是按照規定嚴格執行的,由于種種原因而逐漸流于形式,忽然有一天被消費者重新提出,商家難免會不舒服,于是就有了“集體上訪”的舉動。別省的物價部門都能違規為企業“撐腰”,唯獨河南物價部門“不作為”,企業的憤憤不平好像在所難免。
商家以物價上漲試圖綁架法律的尊嚴和消費者的知情權,何況成本根本不能成為商家違法的理由,大型超市之所以祭出物價上漲的大旗,無非是想在價格敏感時期試圖迫使發改委就范而已。也許,讓商家真正感到可怕的,倒不是成本的增加,而是更多消費者維權意識清醒后價格欺詐的壽終正寢。
膠粘標簽是根治價格欺詐的一劑良藥。這從國家發改委以及各地物價部門對家樂福和沃爾瑪的50萬元巨額罰款可見一斑。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實施。
表面上看,趙正軍和鄭州市物價部門的行為是在找這些商家的麻煩。但是,趙正軍的舉動的最終受益者,卻是那些商家。如果為了省貼標簽所花費的成本,而放棄這一最基本的誠信標志,那么,這些企業最終會遭受比貼標簽成本更為巨大的損失?!?/p>
來源:大河網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