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或適時上調
《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提到,今年要積極推進水價改革,合理制定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和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業內普遍認為,隨著國家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無論是居民用水還是工業用水價格,都有可能在今年適時上調。由于水價改革的決定權在各地物價部門,因此上調將在不同地區分別進行。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曾表示,2011年資源品價改要從水價開始,積極開展水價成本公開試點工作,為深化水價改革創造有利條件,并為電、氣、油等資源品價改探索有效途徑。
與階梯電價一樣,階梯水價一直被業內人士認為是水價機制改革未來發展的方向之一。所謂階梯水價,即在一定時期內給居民或企業用水者一定的總量額度,在此之上設置不同的檔次,用水量越多,則征收的水費越高。
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說,階梯水價已經探討了很多年,早在幾年前就有人提議將階梯水價寫入水法,但隨后因不成熟而被有關部門否決。
駱建華認為,目前實行階梯水價在技術上還存在一定的困難。例如,更換水表的費用誰來負擔。但階梯水價無疑將是水價改革的一個方向。特別是在工業用水方面,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如果各省將水資源總量配額落實到企業,超出配額的部分要付出更高代價,這在某種程度上講就是階梯水價。
此前,水利部水資源司城市水務處處長石玉波透露,水利部正在制定《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目前已完成10個部委的會簽,將在進一步修改后上報國務院。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的最新情況是,目前該意見已經制定完畢,并將由水利部辦公廳上報至國務院批準。該意見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用水總量劃定了具體上限。石玉波表示,文件只對省一級單位水資源總量提出要求,至于省一級主管部門如何分解這些指標,是否會為了完成總量目標而對下屬的重點用水大戶進行總量控制,則要看當地政府的具體辦法。
業內人士認為,未來對重點地區、重點用水企業實行總量控制將是一種趨勢。在此基礎上,相關企業用水指標使用完畢后,新增用水量只能通過水權流轉和使用非傳統水源滿足,必然抬高企業的用水成本,與此結合出臺階梯水價的可能性很大。
對于居民用水價格改革,大岳咨詢總經理金永祥認為,水價上調有其必然性,主要原因是目前大多數城市居民用水價格無法覆蓋市政供水的成本,特別是近年部分地區為了供水安全,開工建設了一批飲水工程,導致供水企業成本增加,單純依靠現有水價覆蓋供水成本更為困難。隨著未來自來水水質標準的提高,市政供水的成本將進一步增加。
此外,近年地方融資平臺的一部分資金投向了飲水工程,如果地方政府不通過提高居民用水價格來保證這些工程的盈利,那么平臺公司的債務就面臨無法償還的風險。
“當然,自來水公司成本高企,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這些企業體制不靈活,員工眾多,管理成本過高。根據發改委的水價成本監審管理辦法,水價成本主要由企業自主申報,監管難度很大,很多公司將這部分成本轉嫁到了水價成本中,客觀上間接推高了水價。如何剔除這些不合理的成本是一個深層次的體制問題?!苯鹩老檎f。
業內人士認為,無論是工業用水還是居民用水價格的上調,對于水務企業而言,都將是一大利好。在水資源總量控制與水權流轉等相關政策下,污水處理行業將成為用水指標的“創造者”。這將極大拓展污水處理公司的市場空間,從而為增長已經放緩的污水處理市場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