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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聞網訊 17日,記者從省交警總隊獲悉,警方已著手探索“毒駕入刑”問題。公安部要求各地開展大排查,6月底前有吸毒史的客貨運駕駛人應立即停止運營,未戒除毒癮的將注銷駕駛資格。
所謂毒駕,是指未戒斷毒癮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駕駛員駕駛機動車。吸毒后產生的精神極端亢奮甚至妄想、幻覺等癥狀,會導致駕駛人判斷力低下甚至完全喪失判斷,危害性與醉駕無異。
記者了解到,近10年來,我國“毒駕”案例呈爆發式增長態勢。日前公安部召開了加強旅游客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視頻會,要求6月底前,各地公安機關對轄區所有客貨運駕駛人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發現有吸毒史的,立即停止運營;對具有吸食、注射毒品,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未戒除情形的,一律注銷駕駛資格。
我省警方已會同有關部門就“毒駕入刑”做進一步調研。去年8月、10月,我市工業路一帶就發生2起男子吸毒后瘋狂飆車及劫持汽車逃逸案件,今年2月,又在五一路查獲一起吸毒后駕車案例。目前,毒駕造成傷亡的,執法部門只能根據受害人傷亡程度以交通肇事罪對肇事者量刑;未造成傷亡的,只能按照禁毒法的規定,以治安管理的手段進行處罰。
來源:東南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