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是件苦差事,要有心理準備,更要講策略
對很多年輕人來說,租房是件既耗精力又耗體力的苦差事。面對著條件與價格的“兩難”,幸運的人能租到稱心如意的房子,許多人一波三折也未必如愿。
想起去年大學畢業時租房子的事,在上海一家化工企業工作的于瀾濤還記憶猶新:“真是太幸運了!”
于瀾濤是外地生源,畢業前沒時間去上海找房子,只能在上海幾所大學BBS的租房版上碰運氣,沒想到很快就租到了一個單間,精裝修、價格低、家電齊全等好處不說,最重要的是離工作單位只有一街之隔,省去了每天上下班的“舟車勞頓”。
“想租到合適的房子,既要找合格的中介,也應該多關注學校的BBS和網上的信息,畢竟都是剛畢業的學生,大家的眼光和承受能力差不多,這上面的信息最管用。”于瀾濤這樣總結他的租房經驗。
相比之下,在北京一家銀行工作的陳然就沒那么幸運了。陳然原本和一位同事一起租住蘇州街附近的一家酒店式公寓。可就在前兩天,房東卻通知她們,因為自己的親戚要來北京,下個月就不再把房子租給她倆了。
“眼看房子馬上到期,可自己白天要上班,根本沒時間。晚上中介也下班了,房東又不愿過來,只能自己干著急。”陳然說。
房東突然要求收回房子或要求提高房租的情況十分常見。所以,租房時應在合同中和房東明確約定最短出租時間以及違約金,并在合同期滿前提早和房東續簽合同,這樣就能給將來的變故預留充分時間,防止措手不及。
警惕合同條款不明晰、黑中介、二房東等租房陷阱
張釗去年從南開大學畢業后留在天津工作,租一套公寓,由于離單位較遠,交通不便,最近,張釗想換套房子。
可就在他向房東提出不再租房后,遇上了麻煩。房東一會兒說是張釗把冰箱弄壞了,要他賠錢;一會兒又拒絕退還他墊付的寬帶費。由于當初合同上并沒有明確約定這些問題,沒有更好的辦法,張釗只能自認倒霉。
業內人士表示,雖然租房壓力要明顯小于購房,但當前住房租賃市場很不規范。租客是市場上弱勢的一方,即使簽訂了租房合同,也有不少房東百般刁難,租戶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護。這成為制約租房市場發展的重要原因。
此外,房子層層轉租、“二房東”賺取差價、“黑中介”騙取中介費等現象也屢見不鮮。前不久,在大連工作的張薔就遇到了這樣的事:就在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前幾天,房東突然說什么也不租房子給她了,一再催她趕快搬走,直接影響了她的工作和備考。
后來,張薔仔細打聽才知道,她租住的房子是中介公司把房東已經出租的房子加價后轉手再租給自己的,如今,房東要收回房子出售,所以才催她搬家。
我國《合同法》規定,承租人要轉租房屋,必須經房主同意。也就是說如果房東不認可,租客與二房東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就是一份無效合同。加之二房東為了賺取差價往往將房屋改造,租客一旦出現意外,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護。受害者最后往往面臨二房東逃之夭夭、賠償無處執行的困境。
業內人士建議,租客在簽合同交房租前,一定要驗證房東的“房主”身份,和中介簽訂正規的合同并要求其開具發票,同時還要留存房東房產證的復印件和中介的聯系方式,避免上當受騙。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馮媛 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