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7月18日,買了早餐的張尚武返回旅店。新華社記者公磊攝
也許是熟能生巧,張尚武面對媒體時并未流露過多緊張情緒,說話較有條理。他絲毫不避諱談起那段牢獄之災。
他說在獄中也深刻反思過,認識到“不管任何原因、困難,都不是犯罪的理由”。但他總結自己犯罪的原因是:在運動隊里長期封閉,“社會經驗、自我生存能力都沒有,文化知識也匱乏,除了練體操,什么都不會。受教育少,人生觀、價值觀也朦朧。出去后面臨激烈競爭,沒有才華,也沒有經濟收入,餓極了,但沒錢吃飯,就去偷”。
他說,當時“兩手空空,也年輕,沖動”。
新華社記者在河北體育局查到了2003年底他簽字的《河北省退役運動員自主擇業協議書》,顯示他領取了自主擇業補償金63220元。張尚武承認舀到了這筆錢,但一再聲明錢大多用于給爺爺治病,“爺爺有腦血栓,很嚴重”。
張尚武2001年奪得大運會冠軍后,還曾獲得3萬元獎金。這些錢,到2007年他被捕之前,已基本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