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資金僅40%用在項目本身,大量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
而項目越多,經費落入個人腰包的可能性也越高
科研經費催生多少富翁
科研人員段振豪涉嫌貪污的丑聞已經過去一個多月,除了近日院士初選段振豪出局外,似乎看不到別的下文。不過,段振豪事件拉開的有關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的黑幕卻一時難以閉合。
社會上針對整個科研經費管理體制的質疑之聲不絕于耳,來自公共資金的科研經費究竟有多少被冒領、多領、挪用、浪費,又有多少被真正、有效地用在了學術研究上?
項目越多,經費進入個人腰包的可能性就越高
“段振豪虛報了幾個差旅費就是腐敗,這在科研圈內算什么呢?恐怕很多‘碩鼠’會笑掉大牙。”對于段振豪事件引出的科研經費管理質疑,上海交通大學數學系副教授姚衛紅說。
一次課題經費申請告捷的慶祝宴讓姚衛紅記憶猶新。酒酣之際,宴會主角向大家透露了一則驚人的消息——自己的個人資產即將突破千萬元。
這位工科教授年薪只有15萬元左右,哪來這么多錢?姚衛紅很是不解。這位教授私下告訴她,自己和某主管科研經費的部委官員很熟,項目來得容易,錢也就來得容易了。
譬如一次學術研討會的預算是10萬元,這位教授“省吃儉用”只花了4.5萬元,找熟人湊好10萬元的發票,剩下的5.5萬元就進了自己的腰包。
“幾年內申請到3個‘863’項目,每個項目300多萬元。他下手的機會太多了。”姚衛紅說。
科技部部長萬鋼在2010年中國科協年會特邀報告會上披露,我國科技經費節節攀升,中央財政科技投入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長,我國科技基本走出了經費短缺的時代。
科研經費管理問題也隨之提上日程。國家審計署日前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審計為此寫下注腳:審計2010年的99個支撐計劃在研項目普遍存在不符合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及其他財經制度規定,課題擴大開支范圍、未經批準調整預算、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會計核算不規范、課題突擊花錢購買設備,其間手法多樣、漏洞一一展現,涉及資金數以億元計。
中國科協的一次調查給出了更為直觀的數據:科研資金用于項目本身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
“結余出來的資金,只是科研經費使用過程中無法用發票抵消掉的部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研究員介紹,更多與課題項目無關的經費已經在使用過程中進入了個人腰包。對一些科研人員而言,項目越多,也就意味著進入個人腰包的可能性越高。
科學界里一個廣為人知的細節是:“漢芯事件”舉報人曾對媒體回憶,2002年,陳進騎的是一輛28寸的自行車;“漢芯”發布之后,2003年四五月間,陳進花30萬元買了一輛別克君威;到2004年,陳進的坐騎已經換成了寶馬。買“馬”的錢正是陳進騙取的科研經費。
姚衛紅認識的另外一位教授買了一臺彩電,發票的臺頭是“電腦顯示屏”,這樣可以用“設備費”的名義把彩電報銷了。盡管這臺“顯示屏”和他所研究的地質方向沒有一點關系,唯一說得通便是這位教授的經費申請單中有一項計算機設備更新費。而在校方資產管理部門貼上“固定資產”的標簽后,只要他不離開工作單位,這臺“電視機”便任憑他個人處置,抱回家“看電視”也不會有人來過問。
預算頻頻上演“移花接木術”
北京一高校土木專業的趙博士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展示了一張“科研經費項目預算”的申請單。
這份申請單詳細羅列了經費的用途:國際合作費10萬元,專家咨詢費7萬元,勞務費10.5萬元;在科研業務費中,差旅費10萬元,出版費5萬元,材料費23.5萬元,化驗加工費18萬元,會議費3萬元,設備費63萬元。
這樣一個總計150萬元的項目中,按預算趙博士應拿到8000元勞務費。可在課題結題時,他只拿到2000多元,“這要看導師的臉色。”
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課題申報表上,雖然都有預算一欄,但多是粗略羅列“資料費”、“會議差旅費”等名目。即便是將“科研業務費”細化到許多小項,在具體的使用過程中也難以照單執行。
“需要10萬卻申請了30萬。”趙博士說,要想在賬目上過得去,靠的是在發票上玩“移花接木”的把戲。
一名中部理工科大學化工專業博士生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他所在的課題組通常是隔一段時間,便有專人把科研經費支出相應的發票拿到財務處去報銷,隨之對應的是給學生派活兒——收集發票。
課題組負責人對學生的要求是,平時出去吃飯或者買東西盡量開發票,只要抬頭是學校的名字,開的項目是辦公用品,幾百元甚至上千元的額度一般都可以報銷。
導師們最喜歡的票據是火車票。這位博士生說,火車票報銷時彈性很大,比如北京到天津一來一回的火車票,中間隔五天的話,便可以按五天的標準來計算在天津的住宿、交通、甚至會議等費用,“而這些‘中間多出來的部分’通常不需要再拿出相應的發票。”
更有甚者,不是課題組成員的科研人員也能幫忙充賬。
某機構地質研究所一位副研究員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一個和自己研究領域八竿子打不著的課題組找到他,“我們的經費還沒有花完,你買的東西拿到我這里報銷就可以了,發票簽誰的名字都行。”
在科研經費的發票報銷過程中,一些財務處通常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北京大學長江學者講座教授張有學發博文稱,他付給秘書的勞務費,秘書用另外一個名字領走了。他專門找到財務處,財務處卻說沒關系。這讓他頭一回感到財務處的“粗心”。
還有一次,張有學去外地作報告的機票已經在科研經費中報銷了,后來接待單位又報銷了機票費用。張有學急忙把錢退給財務處。
財務處竟對他說,退錢做賬挺麻煩的,你就當外地接待單位給的錢是報告費或勞務費。張有學不解:規定上不能這么報。財務處卻說:那你下次報銷時少報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