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姑娘義務反扒遭打引關注 上海醞釀為好人立法
民間反扒難定名分
“對于我們來說,成功的反扒經歷絕對值得慶賀,但很多時候,由于種種原因警方沒能立案,這就意味著小偷跟我是前后腳走出派出所的。”一位反扒人士說。
上海律師宣子翀表示,反扒取證的難度很高。“必須當場抓住,并搜出贓物,或者是監控攝像,拍攝到全程偷盜過程才行。對一般的非專業人士來說確實困難。”
對于一些資深反扒隊員來說,在“行動”過程中或多或少都遭遇過身體傷害,民間反扒人士中“老摩”、“魚片”都曾經是行內響當當的名字。“魚片”曾經在來福士廣場抓賊時被小偷刺傷。反扒界的“老法師”項全雄說,抓賊過程也并非一帆風順,他曾被小偷打傷過,也曾冒著生命危險與持刀歹徒搏斗過。一次次的行動,也讓關心他的家人提心吊膽。但項全雄從未后悔退縮。
法律界人士認為,民間反扒,沒有執法的依據和資格,很難有一個確定的名分和定位。就算是人贓俱獲,受傷的反扒者也只能自負醫藥費,這也成為許多反扒者郁結在心的一大“硬傷”。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和公交總隊的資深偵查員張濤、上海公民警校秘書長錢月明對民間反扒“達人”贊譽有加,但也提出了一些忠告。錢月明表示,“我們鼓勵這種精神,但反扒應該要用有效的方式、方法。民間反扒者并不是執法單位,如果發生身體接觸,只能適用正當防衛。警察去執法,是受過專業訓練的。即使這樣也不是一味蠻上。如果小偷有十個都帶著刀,警察才兩個人只拿著警棍,那警察也會呼叫支援。”
張濤坦言:“短期的培訓,不一定能應付實戰的需要。許多經驗和技巧都是在實踐過程中慢慢摸索出來的。反扒者必須要有足以控制對方的力量。”
錢月明表示,與親手擒拿小偷的“實戰型”反扒者相比,警方更加希望反扒者是“線索型”的。這個時候,最希望的就是市民們能提供證據。預防勝于制止,也就是說讓小偷不敢作惡,而不是在他偷東西之后再去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