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一詞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被引入中國。1992年,聯(lián)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委員會通過了關于針對女性暴力的第19號一般建議,號召各國采取措施保護婦女免受性騷擾,并認為性騷擾是一種暴力。
中國內地首例“性騷擾案”2001年底發(fā)生在中國最古老的城市之一——西安。當時,一位30歲的國有企業(yè)童姓女職員向法庭指控她的上司對她進行了性騷擾。但中國首例受害者勝訴的“性騷擾案”發(fā)生在兩年后的武漢,2003年,武漢市女教師訴上司性騷擾成為中國首例性騷擾原告勝訴案。
“1988年,中國女職工有5036萬人,目前發(fā)展到1.37億人,占職工總數(shù)的42.7%,不僅人數(shù)大幅增加,隨著時代的發(fā)展,勞動關系也呈現(xiàn)多樣化、復雜化,給女職工的權益保護帶來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張世平說。
蘭青說,性騷擾具有隱匿性和突發(fā)性的特點,存在難定性和難取證等問題。因此,用人單位在預防和制止方面非常重要。她建議,用人單位要落實可以從幾個方面著手:
在企業(yè)廣泛宣傳女職工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把防止職場性騷擾納入單位規(guī)定,明確哪些行為屬于性騷擾的范圍,形成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氛圍;
建立有效舉報途徑和程序,接到舉報后,首先要確定性騷擾的是否事實存在,如果存在,必須給予嚴厲單位內部處理;
建立必要的監(jiān)控設施,如在電梯、樓道位置安裝攝像頭、建立開放式工作場所,同時提倡加強自我防范等。
“《特別規(guī)定》列入‘反性騷擾’條款,就是期望借此從源頭上防止對女職工的性侵害。下一步,還將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落實好女職工權益的保障工作。”張世平說。
來源:新華網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