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最新的一個事例是,有游客將一名男子虐待浣熊的視頻貼上網,引發網友“人肉搜索”,并有網友聲稱要剁掉該男子的手。正義的背后,隱藏著不同程度的暴力,萬千網民的心理也難以琢磨。如何用法律法規提前規范、防患未然?
10月正式實施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網絡上常見的“人肉搜索”,如超出公共利益范圍,就可能要吃官司。具體來說,就是規定有關“臉書”、博客等張貼他人照片的行為,必須限制在社交活動或家庭生活的范圍內。
對此,臺灣法律學者賴素如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中對于超出“社會公益”部分的規范,實際上就是規定了“人肉搜索”不可以怎樣,這會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規范意義大于鼓勵意義?
“個人資料保護法”在實施過程中似乎也出現了一些問題。
臺灣《聯合報》報道稱,“個人資料保護法”似乎給追討嫌犯設置了障礙。臺灣“調查局”按照新法規更新了查詢系統,通緝要犯的照片變成無法顯示。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公開信息是要民眾提供線索,如果把相關資料都隱藏,簡直就是因噎廢食。
有島內學者認為,新出臺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對“人肉搜索”的規范意義大于鼓勵意義?!叭巳馑阉鳌痹鯓硬拍馨l揮更大的正向力量?如何在基于公共利益和保護個人隱私之間求得平衡?新法規的出臺顯然并沒有交出完美答卷。不過,無論如何,“個人資料保護法”出臺,島內學者和法律界的確提供了認識“人肉搜索”的一個版本,接下來,討論還將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