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需矛盾突出、收支兩條線規定執行不到位……在過去的體制中,政法經費常常無法得到應有保障。
然而,近3年來,伴隨著我國有關政法經費保障的系列改革,一個清晰而明確的政法經費保障體制已經初步建立。
近日,中央司改辦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通過近年來推進的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政法經費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大,基層政法經費實際保障水平明顯提高,切實保證了政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的經費需要,為公正廉潔高效執法提供了強有力的物質保障。
基層政法經費翻倍增長
“通過中央政法轉移支付,我們的辦案經費有了充分的保障,這對基層公安的建設起到了很大推動作用。”寧夏回族自治區同心縣公安局局長賀占忠說。
同心縣地處寧夏中南部,縣域經濟以農業為主,并不富庶。縣公安機關曾經因資金緊張,一度影響了民警出門辦案的積極性。
“過去缺少經費時,民警出門辦案愁經費,就千方百計找經費,造成許多不好的影響。現在經費充足,出門辦案不用發愁了。”賀占忠說,“辦案經費有了保障,而且增長幅度很大”。
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的一組數據,最能直觀地體現出幾年來政法經費增長幅度的變化。
2009年、2010年與2008年相比,中央、省、市財政安排的各項經費(除人員經費外),六區公安分局分別提高了55%、60%;三縣一市公安局分別提高了80%、90%。
“2009年以來,我們的辦案(業務)經費和專項行動經費得到堅實保障,民警墊付辦案費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各類突發性專項行動經費得到有效保障,從未擠占全年保障規劃,專款撥付,確保實戰。”濟南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偉元說。
據王偉元介紹,如今濟南公安基層一線實戰單位民警可以達到人均1.1件(臺)業務裝備。而且截至2010年7月,歷年裝備購置欠款已全部償還。“基層警務裝備保障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極大地促進了公安戰斗力和現代化水平。”
江蘇省無錫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趙志新介紹,自政法經費保障改革以來,無錫市公安局共投入裝備經費3.2億元,“硬件設施有了極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