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遺產的繼承、保護和弘揚
西藏文化遺產是中國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央人民政府高度重視保護和發展西藏的傳統文化,投入巨大的人力、財力、物力,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多種手段,使西藏優秀傳統文化在有效保護的基礎上得到了繼承、弘揚和發展。
文物古跡得到有效保護。民主改革以后,中央人民政府高度重視西藏文物保護工作,從政策、人才、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西藏的文物管理機構逐步健全,文物保護隊伍不斷壯大,文物保護體系漸趨完善,文物研究和保護的能力不斷提高。西藏自治區頒布了《文物保護條例》、《寺廟文物管理暫行條例》、《文物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流散文物管理暫行規定》、《布達拉宮保護管理辦法》等十幾個法規,使文物保護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國家先后在西藏進行過兩次文物普查(目前正在進行第三次文物普查),并對青藏鐵路西藏段沿線的文物進行了詳盡調查,較為全面地掌握了各類文物古跡和遺址的分布、數量和現存狀況,對處于瀕危狀態的文物古跡進行了搶救性發掘、整理和修繕,使流散于社會的2萬余件文物被博物館征集收藏。截至2006年底,西藏已登記在冊的各類文物保護點2330余處,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329處。其中,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5處,自治區級112處,市(縣)級182處。布達拉宮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大昭寺、羅布林卡被列入其擴展項目。拉薩市、日喀則市和江孜鎮被列為全國歷史文化名城。全區現有館藏文物數十萬件,其中國家級文物1萬余件。
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國家投入巨額資金,對西藏重要文物古跡進行保護維修,恢復開放了一大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中,80-90年代,中央人民政府共投資3億多元人民幣,幫助西藏修復開放了1400多座寺廟,對昌都卡若、拉薩曲貢、山南昌果溝等新石器時代遺址進行了科學發掘,填補了西藏史前考古的空白。對扎什倫布寺、薩迦寺、桑耶寺、大昭寺、強巴林寺、夏魯寺、江孜宗山抗英遺址、羅布林卡、白居寺等古建筑、古遺址進行了重點維修保護。特別是1989年到1994年,國家撥出5500萬元人民幣和大量黃金、白銀等珍貴物資對布達拉宮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維修。2001年起,又撥專款3.3億元人民幣,用于維修布達拉宮和羅布林卡、薩迦寺三大文物古跡。2006-2010年,中央人民政府將再次撥出5.7億元人民幣,對西藏22處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維修保護。如此巨額投入和大規模維修在中國文物保護史上是空前的。近年來,中國西藏文化保護與發展協會等非政府組織相繼成立,在促進西藏文化的保護和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傳承和發展。上世紀70年代以來,西藏自治區及各地市成立了專門的民族文化遺產搶救、整理和研究機構,對全區民間文化藝術遺產進行全面普查,將流傳于民間的戲劇、舞蹈、音樂、曲藝、民歌、諺語、故事等文學藝術資料搜集起來,加以整理、研究,先后采錄整理藏漢文資料3000多萬字,發表有關藏族傳統文化的學術論文1000多篇,出版發行文藝研究專著30多部。2003年以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啟動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西藏自治區和各地市政府成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和專門的工作機構,對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情況進行了更大范圍和更深層次的普查,對瀕臨失傳的遺產進行有效保護。全區命名的自治區級民間藝術之鄉19個, 120個項目被列為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61個項目被列入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31位傳承人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錄。大批藏文文獻典籍得到及時搶救。編輯出版了中國戲曲志、中國民間歌謠集成、民族民間舞蹈集成、諺語集成、曲藝集成、民族民間歌曲集成、戲曲音樂集成、民間故事集成等十大文藝集成志書西藏卷,結束了西藏文化藝術缺乏文字記載的歷史,使大量重要文化遺產得到及時搶救和有效保護。《格薩爾王傳》是一部大型口頭說唱英雄史詩,長期以來僅靠師徒相承。國家將收集、整理、出版《格薩爾王傳》作為重點科研項目,設立專門機構、撥出專門經費,現已錄制藝人說唱磁帶5000小時,搜集300余部,整理出版藏文版120部,蒙古文版25部,漢譯本20多部,學術專著20部,并有多部被譯成英、日、法等文種出版。
西藏文藝創作進入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時期。藏族傳統藝術在與現代藝術相結合的過程中不斷創新和發展。西藏和平解放后,各族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發掘繼承優秀的民族文藝傳統,創作出一大批詩歌、小說、歌舞、音樂、美術、電影、攝影等作品,不斷完善西藏的藝術門類,豐富文藝形式,提高藝術水平。近年來,先后推出了大型樂舞《珠穆朗瑪》,大型歌舞《金色歲月》、《多彩哈達》、《天上西藏》、《和諧頌》,話劇《穿越巔峰》,新編藏戲《朵雄的春天》,以及融京劇和藏戲于一體的新編歷史劇《文成公主》等一大批文藝作品。這些作品題材新穎,民族特色突出,時代氣息強烈,提升了西藏的整體藝術水平,極大地豐富和活躍了各族群眾的文化生活。其中,《文成公主》入選“國家舞臺藝術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劇目。近5年來,自治區直屬的3個專業文藝團體新編劇目34臺,7個地市專業文藝團體新編劇(節)目300多個,演出3000多場(次),觀眾500多萬人次,獲國家級獎40多個,自治區獎270多個。西藏文化的對外交流蓬勃開展。近30年來,西藏先后派出文化藝術團(組)360個,訪問了美國、加拿大、俄羅斯等50多個國家和地區,出訪人員達4320人(次);先后接待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200余名藝術家前來演出交流。
舊西藏沒有面向普通百姓的文化設施,如今,西藏已基本形成比較完整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西藏現有大型現代圖書館12座,博物館2座,多功能群眾藝術館6座,縣級綜合文化活動中心37座,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衛星站點22個,鄉級文化站175座,村級文化室550余個。文化產業發展迅速,西藏現有文化娛樂場所2596家,從業人員達18350人,各類文化旅行社、藝術廣告裝潢社、畫廊、度假村、休閑林卡等3000余家。這些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對于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弘揚西藏文化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藏醫藏藥事業加速發展。藏醫藏藥是藏族傳統文化的一朵奇葩。然而,在舊西藏,僅有拉薩門孜康即藏醫星算學院和藥王山醫學利眾院以及日喀則“仙人聚集堂”三所規模極小的官辦醫療機構,從業人員不足百人,主要為達官、貴族和上層僧侶服務,廣大勞動人民有病得不到醫治。民主改革后,國家投入巨資,大力發展藏醫藥事業,保障人民健康。截至2007年底,西藏有藏醫院18所,所有縣都設立了藏醫科等醫療機構。目前,西藏有藏醫病床650張,藏醫醫療機構從業人員1484人,鄉村及民間藏醫678人。2007年全區藏醫診療病人達48.9萬人次,其中住院治療7340人次。藏藥生產由手工作坊向現代工業化大生產邁進,藏藥加工邁入標準化、規范化、規模化和科學化管理的軌道。西藏現有藏藥生產企業18家,生產藏藥360多個品種。西藏所有藏藥品種均列入國家醫保目錄。2007年藏藥產值達6.6億元人民幣,銷售收入4.5億元人民幣,一些藏藥產品銷往全國各地和其他國家。
藏醫藥科學研究和教學工作成果豐碩。西藏自治區藏醫藥研究院和各級藏醫機構積極開展藏醫藥科學研究,搜集、整理、編著和出版了《中國醫學百科全書·西藏分卷》、《藏傳天文歷算大全》、《甘露本草明鏡》、《四部醫典》(藏漢文版)、《四部醫典八十幅彩色唐卡系列掛圖全集》、《晶鏡本草》、《藏醫診斷學》、《藏藥方劑大全》等一批具有很高學術價值的著作。1989年西藏藏醫學院的成立,使傳統的藏醫藥教育教學模式逐步邁入了現代高等醫學教育的軌道。截至2007年,西藏藏醫學院共培養了1200多名藏醫藥大中專畢業生、56名碩士博士研究生,現有在校生1194人、碩士研究生54人。藏醫藥學這門傳統民族醫藥學正煥發出勃勃生機,為提高西藏人民的健康水平,造福人類,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三、宗教信仰和民族習俗得到尊重
藏傳佛教是西藏大多數群眾信奉的宗教,是西藏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西藏人民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形成了獨特的民俗民風和生活習慣。西藏和平解放以來,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并充分尊重西藏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風俗習慣。
舊西藏實行的是與歐洲中世紀類似的政教合一的宗教制度。以達賴為總代表的上層勢力操縱政治、經濟和文化命脈,把持信眾進入天國的“入場券”,對廣大信教群眾實行神權統治和宗教專制,根本談不上宗教信仰自由。這種體制成為窒息社會活力、束縛人們思想的沉重枷鎖。1959年的民主改革,徹底推翻了腐朽落后的政教合一制度和以達賴為首的寺廟活佛的教權統治,實現了政教完全分離和寺廟公共事務管理的民主化,為實現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制度保障。
國家把藏傳佛教作為藏民族傳統文化給予有效保護。為了滿足信教群眾宗教信仰的需要,國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保護宗教寺廟和文物古跡,不僅把布達拉宮、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扎什倫布寺、薩迦寺等眾多宗教活動場所列入全國和自治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而且每年撥出大量專款進行維修。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央和西藏地方財政先后撥款7億多元人民幣和大量黃金、白銀等物資,修繕了一大批宗教場所。目前,西藏有各類宗教活動場所1700多座,住寺僧尼4.6萬余人。寺院的壁畫、雕刻、塑像、唐卡、經卷、法器、佛龕等宗教文化載體,受到保護和修繕。大量宗教文獻典籍得到搶救、整理、出版。各寺廟的傳統印經院得到繼承和發展,現有木如寺印經院、布達拉宮印經院等大型傳統印經院近60家,年印經卷6.3萬種,民間經書銷售攤點20家。1984年西藏自治區政府將藏文大藏經《甘珠爾》拉薩版贈送給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并資助拉薩印經院刻制提供給區內外寺廟使用。1990年,又撥專款50萬元人民幣在拉薩木如寺資助刻制藏文大藏經《丹珠爾》新木版,已刻制的160卷帙正在印刷之中,這是西藏有史以來《丹珠爾》第一次在拉薩刻制、印刷。國家還投入4000多萬元人民幣,組織上百名藏文專家,歷時20余年,完成了對藏文大藏經《甘珠爾》、《丹珠爾》的對勘出版,現已出齊124部《丹珠爾》,108部《甘珠爾》預計2008年內出齊。迄今已印出大藏經《甘珠爾》1490部,并印行藏傳佛教的儀軌、傳記、論著等經典單行本。1998年,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和西藏人民出版社分別整理出版了《苯教甘珠爾》和《苯教丹珠爾》(大藏經)。一大批有關佛教的專著,如《貝葉經的整理研究》、《西藏苯教寺廟志》等相繼問世。
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護。西藏自治區和7個地市均設有佛教協會。中國佛協西藏分會辦有西藏佛學院、藏文印經院和藏文會刊《西藏佛教》。國家創辦了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專門培養藏傳佛教高級人才,西藏已有100余名活佛、高僧進入該院深造。寺廟學經、辯經、晉升學位、受戒、灌頂、修行等傳統宗教活動正常進行。活佛轉世作為藏傳佛教特有的傳承方式得到國家的尊重,已有40多位新轉世活佛按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得到認定。
西藏的宗教活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上世紀80年代以來,西藏陸續恢復了各種類型宗教節日40余個。信教群眾每年自由參加薩噶達瓦節、雪頓節等各種各樣的宗教活動。西藏隨處可見懸掛的經幡、刻有佛教經文的瑪尼堆以及從事宗教活動的信教群眾。信教群眾家中普遍設有經堂或佛龕,經常進行轉經、朝佛、請寺廟僧尼做法事等宗教活動。
西藏人民的風俗習慣得到尊重和保護。和平解放后,中國政府特別注意尊重和保護藏族及其他各民族的傳統風俗習慣,尊重和保障他們按照自己意愿從事宗教和民俗活動的自由。50多年來,西藏的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保持著本民族的服飾、飲食、住房等傳統風格,每年如期舉行各種傳統節慶活動。與此同時,一些與封建農奴制相伴隨的腐朽、落后、蔑視勞動群眾的舊習俗,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而被群眾所摒棄,代之以現代、文明、健康的新風尚。西藏每年舉行的各種節慶集會,既有大量傳統節日和宗教節日如藏歷新年、沐浴節、望果節、酥油燈節、達瑪節、煨桑節、噶爾恰欽節、賽馬會等,又有國慶節、國際勞動婦女節、五一國際勞動節等全國性和世界性的節慶活動,還創立了山南雅礱藝術節、昌都的康巴藝術節、日喀則的珠峰藝術節、林芝的杜鵑花節等現代民族節日。藏族傳統的優秀文化與現代文明的新思想、新文化相結合,為西藏民俗文化增添了新的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