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西藏的政治體制,實際上是由極少數僧侶和貴族階層控制的世俗政治與宗教神權合二為一的前現代政治體制;解放前,西藏地區實行的是從清前期開始的歷時200余年的政教合一體制,這是一個為適應封建農奴制經濟體系而建立起來的僧侶貴族專政體制。據《西藏歷史地位辨》一書記載,在舊西藏,占西藏絕大多數人口的農奴沒有任何政治地位,也不可能擔任政府官職,而札薩克和臺吉以上貴族官員的子弟,一出生就獲得四品官銜,十七八歲就可以出任西藏地方政府的重要職務。
而舊西藏的法律制度,一方面公然將人分為三六九等,另一方面在刑事法律體系方面也呈現出明顯的差別待遇,比如農奴主殺害農奴,賠償少數財物即可了事,而貴族、活佛的賠命價則是與尸體等重的黃金;同時,在舊西藏僧侶貴族專政體制中,不同地區、教派、貴族集團的傾軋也是此起彼伏。所以,舊西藏地區的政治法律體制,并不是一些西方學者所鼓吹的宗教超然物外、政權和平安樂的世外桃源,而是占西藏人口絕大多數的農奴缺乏政治地位的政教合一體制。
1951年簽訂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十七條協議”)明確提出,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必須進行,只是需根據西藏的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時間和方式。實際上,西藏地區民主改革的進行,也是“十七條協議”中“與國內其他各民族享受同樣的民族平等的權利,發展其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事業”這一西藏和平解放目標的具體落實。
西藏地區民主改革完成之后,政教合一制度被廢除,取而代之的是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制度使得作為少數民族公民實現人民當家做主權利的政治制度在西藏最終確立起來。無論是曾經的農奴主、土司、喇嘛,還是曾經的“娃子”、農奴,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和承擔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在舊的政教合一體制下永無政治地位可言的農奴,也可以成為人民代表、自治區高級領導人、將軍、國家領導人,這不正是廣大少數民族公民最廣泛的政治、民主權利的最直接體現嗎?
全國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列確說,“幾十年來,西藏人民依據國家法律充分行使當家做主的權利,并且在平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自主管理本地區和本民族事務上,受到越來越充分的法律保障。”我們知道,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國人民當家做主的重要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載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先進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根植于人民群眾之中在西藏,西藏普通民眾正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效行使著自己當家做主的權力。拉薩市城關區納金北路的居民德央說:“我是從舊社會過來的人,那時候我們農奴跟牲畜一樣,沒有生命的尊嚴。這幾十年來,在政府領導下,我們生活一天比一天好。”
截至2010年,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中占87.5%,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占69.23%。現任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所占的比例,在自治區和地市兩級分別達到70%、65%以上,在縣、鄉鎮兩級達到85%、95%以上,其中絕大多數是昔日的農奴和奴隸及其后代;在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中,西藏自治區有21名代表,其中13名為藏族。在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先后有5位藏族人士擔任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到目前,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已制定了255件地方性法規和單行條例,內容涉及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個方面。
家住布達拉宮北側的雪居委會82歲的其加老人告訴記者,雪居委會轄區的居民過去基本上都是達賴的奴隸,連基本的人身自由都沒有,更不要說吃飽穿暖了。想想過去,看看現在,沒有人比這里的居民更加明白舊西藏的苦和新西藏的甜!現在,大家是真正明白了什么叫當家作主,什么叫幸福!現在,大家對偉大祖國和西藏的發展充滿信心,正在齊心協力建設美好家園。
為了保證西藏各階層、各界人士都能在社會政治生活中充分表達意見和發揮作用,1959年西藏就成立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西藏委員會”。西藏政協廣泛吸收了藏族和其他民族各界人士參加。在這些人士當中,有不少是原西藏地方政府的愛國僧俗官員和宗教界上層人士,如昌都地區大活佛、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西藏自治區政協主席的帕巴拉·格列朗杰,原西藏大貴族、地方政府噶倫、原西藏政協副主席拉魯·次旺多吉等。這些人士通過政治協商會議參政議政,幫助政府進行決策。在歷屆政協會議中,委員們的提案涉及到民族、宗教、文教、科技、衛生、農業、牧業、林業、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等各個方面,對于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繼承和發展民族傳統文化,加速發展西藏地方經濟,推進改革開放等項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成立以來,共5任自治區政協主席均由藏族人士擔任,藏族及其他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在自治區政協常委和委員中分別占90.42%和89.40%。
在2008年西藏的自治區、地(市)、縣、鄉(鎮)四級換屆選舉中,全區有95%以上的選民參加了縣級直接選舉,有些地方選民參選率達到100%。在選舉出的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所占的比例,在自治區和地市兩級達80%以上,在縣、鄉(鎮)兩級達90%以上。
西藏60年來滄桑巨變的歷史告訴世界:廢除達賴統治下的政教合一政治制度和封建農奴社會制度,通過實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政治協商制度是西藏社會經濟取得巨大發展的根本政治保證,也是西藏廣大人民實現當家做主,獲得充分生存權、發展權的根本政治保證。
來源:中國西藏網綜合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