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辦養老機構每張床位最高補助1萬元
昨日,記者從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獲悉,我省正式出臺了《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明確到2020 年全省將努力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居家養老服務實現全覆蓋,養老服務設施和站點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全省社會養老床位數達21萬張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5張以上。社會力量成為養老服務供給主體,養老服務業增加值在服務業中的比例顯著提升,提供就業崗位20萬個以上。
新建小區須配建養老服務設施
意見提出,要加強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各地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必須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凡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按標準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用房,將其列入土地出讓合同,與住宅同步規劃、建設、驗收和移交縣級民政部門統一調配使用;養老服務設施應位于適宜老年人活動的低層,多期開發的應在首期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由縣級政府通過購置、置換、補助、租賃等方式完成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同時,凡新建、改擴建的公辦養老機構,其護理床位數不少于50%,重點為城鎮“三無”老人、農村“五保”老人和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
每張床位最高可獲1萬元補助
今后,將降低門檻,簡化手續,鼓勵境外、民間資本和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從明年到2017年,對用自建產權用房興辦民營養老機構、用租賃用房興辦民營養老機構且租期5年以上的,每張床位分別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10000元、5000元。省補助50%,每年安排補助資金5000萬元,其余50%由州(市)、縣(市、區)承擔。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服務組織和機構享受同等優惠政策。
全省力推醫養結合模式,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申請內設醫療機構;鼓勵社會資本投入興辦醫養型養老服務機構,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醫院等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簽訂醫療合作協議,由協議醫療機構為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基本醫療、建立老年人健康檔案、護理培訓等服務。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開設老年病床、開通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預約就診綠色通道、開展遠程醫療服務。
將開發公寓式康體休閑養老機構
我省將利用區位、氣候、環境、民族文化、旅游及生物資源等優勢,圍繞國際、國內高端養老服務需求,開發打造一批特色養老服務機構;圍繞景區建設,開發一批公寓式康體休閑養老機構;圍繞發展區域經濟,建設一批特色鮮明、輻射面廣的養老服務基地;圍繞老年人衣、食、住、行、醫及文化娛樂等需要,開發老年用品和服務,引進一批有實力的企業(財團),充分利用生物醫藥資源,研發老年健康保健產品。
此外,意見明確,政府要將50%以上社會福利事業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并隨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對符合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按規定給予貸款貼息。(記者杜仲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