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國務院新聞辦就《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舉行發布會,《規劃》將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四類主體功能區,并規定了相應的功能定位、發展方向和開發管制原則。(6月9日《新京報》)
作為新中國首部全國性國土空間開發規劃,它創造性地提出了“主體功能區”這一概念,各區域該發展什么、該如何發展,則都是建立在其不同主體功能定位之上。
推進主體功能區的形成,將有利于按照以人為本的理念推進區域協調發展,縮小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有利于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實現可持續發展;有利于制定實施更有針對性的區域政策和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加強和改善區域調控。而這三個“有利于”將對我國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的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那么,規劃的出臺和實施將給我們帶來什么呢?
首先,各縣市區對自己將有一個更加清晰的定位。如果你是重點開發區域,那么很好,國家和省里將會重點支持,重大項目將會對你青睞有加,你的主要任務就是做大做強經濟規模。如果你是禁止開發區域,你也不用擔心,雖然你不能生產有形的農產品、工業品,但是你能通過保護自然、修復生態提供生態產品,例如清潔的空氣水源、舒適的環境,而這些生態產品則可以通過中央的轉移支付進行生態補償。同時,各地方也不用擔心傳統的GDP考核帶來的巨大壓力,因為不同的主體功能定位將面對不同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其次,老百姓可以更科學地選擇自己的“歸宿”。通過相應規劃的指導,人們將更加合理的向經濟條件好、資源承載力強的區域轉移,從限制、禁止開發區域向優化、重點開發區域轉移。
再次,企業的投資將更有針對性。地區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投資,工業品的投資需要方便的交通、充足的人力,農產品的投資需要豐富的水土資源,旅游產品的投資則需要得天獨厚的天然優勢。按照主體功能區劃,投資者可以選擇更適合自己企業和項目的地方進行投資。
來源:楚天都市報 編輯:張少虎